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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嘉查处一起美发店使用过期美发用品案
时间:2021-01-12 08:55 浏览次数: 来源: 市市场监管局 字号:[ ]

    2020年9月2日有市民举报永嘉县瓯北街道双塔路皇嘉大楼2楼的“建文发艺”有使用过期化妆品,希望部门介入调查。经查,在该理发店经营场所内发现超过保质期的不同型号规格的美奇丝炫红染发膏9盒、美奇丝炫靓染发膏17盒、光纤染发膏16盒、露新兰精油蛋白重组活性发膜13盒、艾的染发膏12盒、欧黎柔润号染发膏6盒、凯捷染发膏5盒、绿丝柔植物蛋白弹力素6瓶、绿丝柔氨基酸弹力素1瓶、韩丝坊晶莹水光打蜡膏2瓶、三荣BC营养顺滑漂白剂2瓶、利威丝曼丝特专业双氧奶2瓶、诚隆无刺激双氧乳2瓶、利威丝丝美专业显色乳2瓶、臻爱双氧乳3瓶、俏梦显色乳3瓶、利威丝兰齐儿专业双氧奶4瓶(详见扣押财物清单)。且上述超过限制使用日期化妆品与合格化妆品混放一起无区分标识。因当事人涉嫌销售超过限制使用日期的化妆品,当日经局领导批准予以立案调查,并对上述超过限制使用日期的化妆品实施了扣押。

当事人在正常开展理发经营活动时,将美奇丝炫红染发膏等共105件超过限制使用日期的化妆品放于店内货架上与其他合格化妆品混放在一起,且无明显区分标识的事实,应视同正在使用,全部超过限制使用日期的化妆品货值共计1310.5元。其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三十五条“销售者不得销售国家明令淘汰并停止销售的产品和失效、变质的产品。”的规定,构成销售超过限制使用日期化妆品的违法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五十二条,永嘉局责令当事人停止上述违法行为,并对当事人作如下处罚:1、没收超过限制使用日期的美奇丝炫红染发膏等化妆品共105件;2、罚款人民币贰仟壹佰元整(2100元)。

在此,永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提醒广大用户,去理发店洗发或作护理时,多个心眼,多关注一下涂抹在头发上的产品质量,以免花钱买个堵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