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1008003015081/2021-00026 | ||
组配分类 | 通知公告 | 发布机构 | 市市场监管局 |
成文日期 | 2021-01-27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天河东韦手机经营部涉嫌提交虚假材料骗取注册登记一案,现依据《市场监管总局关于撤销冒用他人身份信息取得公司登记的指导意见》(国市监信【2019】128号)文件精神,向社会公示以下内容,公示期不少于45天。
1、涉嫌提交虚假材料骗取注册登记时间:
2013年07月02日;
2、涉嫌提交虚假材料骗取注册登记具体登记事项:
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92330301MA2C4ENK15;
经营者:陈依众;名称: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天河东韦手机经营部;类型:个体工商户;经营场所: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天河街道高轩村新兴路115弄48号;组成形式:个人经营。经营范围:手机、手机配件及其他非前置许可商品的批发零售。登记机关:温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
有关利害关系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45天)内向登记机构温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提出。
联系地址: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天河街道供电大楼五楼505室
联系人:刘华桂、陈康展
联系电话:0577-55562315
温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
2020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