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简介】:来电人反映2020年5月份在泰顺县某车行购买了一辆车子,两天后车子开到交警队上牌时,发现车子电瓶发动机无法启动,于是推回车行充电,后来还是经常出现发动机无法启动现象,又于9月21日前往车行跟工作人员协商更换电瓶事宜,工作人员回复来电人,自己开到温州4S店更换,其认为不合理,向市场监管部门投诉。
【处理结果】:接到投诉后,县市场监管局罗阳分局执法人员及时解情况,按照《家用汽车三包》有关规,消费者可以选择免费更换。也没有理由要求消费者自行去温州4S更换,经调解,被投诉人同意在其店里更换新电瓶,投诉方表示接受。
【案例点评】:按照《家用汽车三包》有关规,动力蓄电池、行驶驱动电机的主要零件出现产品质量问题的,消费者可以选择免费更换。谁经销谁负责的原则,不能让消费者跑冤枉路、掏冤枉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