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天晚上买的一款甜牛奶产品是酸的,打开封口膜看到里面都是蛋花状沉淀。幸亏小孩子才喝了一口。”近日,家住陶山镇的李先生向瑞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陶山所反映自己在某知名连锁奶吧购买的牛奶产品存在质量问题。
接到投诉,市监人员第一时间到店调查。原来此款牛奶产品加热后要在2小时内饮用完,但是奶吧工作人员因为交接班,疏忽大意,早班人员未向晚班人员交待牛奶的加热时间,导致牛奶加热后在室温下放置2个半小时。晚上7点40分李先生和孩子下单时,店员仍分装出售这批牛奶。
调解中,奶吧负责人表示根据公司规定最多赔付300元。而李先生认为奶吧出售变质产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四十八条规定要求赔偿一千元。经市监人员多次调解,双方意见最终达成一致,由奶吧一次性赔偿李先生500元。同时,市监人员责令奶吧做好时间标签管理。当事人双方对调解结果表示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