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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王皓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时间:2020-01-02 14:06 浏览次数: 来源: 市市场监管局 字号:[ ]

各县(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局机关各处(室)、直属机构、派出机构、下属事业单位:

经2019年12月10日党委会研究,决定:

王皓同志兼任温州市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队案件预审处处长;

徐隆同志任温州市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队执法四处处长;

潘一平同志任温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价格监督检查和反不正当竞争分局副局长;

杨晓燕同志任温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综合宣传处副处长;

董伟俊同志任温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法规处副处长;

黄文明同志任温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质量发展处副处长;

叶川同志任温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协调处副处长;

方文杰同志任温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发展处(专利监督管理处)副处长;

潘标同志任温州市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队综合处处长;

陈孝驰同志任温州市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队执法一处处长;

金向阳同志任温州市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队执法二处处长;

赵国璧同志任温州市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队执法三处处长;

董弼时同志任温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队队长;

金海明同志任温州市瓯江口新区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队队长;

刘杰鹏同志任温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登记注册分局(行政审批分局)副局长;

虞剑泉同志任温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药品认证检查中心副主任;

陈苑艳任温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非公党建工作办公室(小微企业发展服务办公室)副主任;

郑柳影同志任温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数据管理办公室(信息化办公室)副主任。

徐隆、潘一平、杨晓燕、潘标、陈孝驰、金向阳、董弼时、刘杰鹏、虞剑泉、陈苑艳、郑柳影等同志原任职务随文免去。

杨晓燕、董伟俊、黄文明、叶川、方文杰、潘标、陈孝驰、金向阳、赵国璧、董弼时、金海明、刘杰鹏、虞剑泉、陈苑艳、郑柳影等15位同志的任职实行试用期制,试用期一年。

中共温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委员会

2019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