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规范<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收回行为的通知》程序,温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决定收回温州鑫三德医药连锁有限公司、乐清市好上好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的《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
一、温州鑫三德医药连锁有限公司;
《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编号:B-ZJ-14-03-012
经营方式: 零售连锁;
注册地址:永嘉县乌牛街道工业区104国道北侧(杰豪集团有限公司内);
仓库地址:永嘉县乌牛街道工业区104国道北侧(杰豪集团有限公司内)二楼;
法定代表人:王建仁;
企业负责人:麻继爽;
经营范围:处方药与非处方药:中药材、中药饮片、中成药、化学药制剂、抗生素制剂、生化药品、生物制品(除疫苗);
企业所在地:浙江省温州市永嘉县。
二、企业名称:乐清市好上好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
《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编号:B-ZJ-15-03-006
经营方式: 零售连锁;
注册地址:乐清市虹桥镇金沙路47号;
仓库地址:委托台州瑞人堂药业有限公司配送;
法定代表人:张波;
企业负责人:卢德光;
经营范围:处方药与非处方药:中药材、中药饮片、中成药、化学药制剂、抗生素制剂、生化药品、生物制品(除疫苗);
企业所在地:浙江省温州市乐清市。
特此公告。
温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8年6月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