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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切实做好市局机关党组织换届选举和改选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8-03-30 09:48 浏览次数: 来源: 市市场监管局 字号:[ ]

各党支部(党总支):

鉴于温州市市场监管局机关首届党支部(党总支)的任期将止于今年9月,且去年以来部分党员干部进行了岗位调整,经机关党委委员扩大会议研究,决定开展各党支部(党总支)的换届选举和改选工作。现就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切实做好有关党支部(党总支)的换届选举工作

(一)换届选举的对象和时间安排。市局机关第一至第六党支部,经开区分局党总支及其所属各党支部,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院党支部要提前进行换届选举,力争在4月底前完成。在职党员党支部(党总支)的单位构成及党员分配具体名单见附件一,换届选举的具体时间表见附件二。另,市局退离休老干部党总支及其所属各党支部的换届选举将在2019年进行。

(二)换届选举的规定程序和实施步骤。

1、酝酿推荐新一届各党支部(党总支)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1)本届支部或党总支在牵头分管领导的主持下,召开专题会议(由多个处室组成的党支部也可召开有关处室负责人会议),酝酿提名新一届党支部(党总支)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以下简称委员候选人名单)。候选人数应多于应选人数的20%,不设支部委员会的党支部酝酿提名上报1名书记候选人预备人选。(2)本届支部或党总支召开全体党员大会,将委员候选人名单提交全体党员讨论,并根据多数党员的意见确定委员候选人名单。必要时可采取表决方式确定,出现分歧较大的情况,必须按照以上程序重新酝酿提名。(3)本届支部或党总支将经多数党员同意的委员候选人名单上报机关党委,同时上报上述两次会议的记录本,及本级委员会和所属党支部委员候选人名单。

2、机关党委审查并批复本届支部或党总支上报的新一届委员候选人名单。机关党委依照党章、《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下文简称《组织条例》、《选举条例》)等有关规定,认真审查委员候选人的基本情况和相关的会议记录,在征求市纪委派驻纪检监察组和机关纪委的意见后,在规定时间内给予批复。

3、正式进行换届选举。本届支部或党总支在接到机关党委关于新一届委员候选人的批复后,立即确定召开换届选举大会的日期,并及时通知机关党委。换届选举大会的内容包括:一是本届支部或党总支报告任期内的党建工作和党费收缴使用等情况。二是依照《选举条例》各项规定进行,选举产生党支部(党总支)新一届委员会委员。新一届党支部(党总支)委员会委员必须通过差额选举产生;不设支委会的党支部书记应通过等额选举产生。三是召开新一届委员会首次会议,选出书记(副书记),确定委员的职责分工。

4、机关党委正式发文批准换届选举结果。机关党委接到有关党支部(党总支)新一届委员会关于换届选举结果的报告和选举相关凭证材料后,认真进行审查,确认选举结果符合《选举条例》的有关规定,经机关党委委员会议专题研究后,正式发文批准上述换届选举结果。

二、着重抓好机关稽查支队党支部和瓯江口分局党支部的改选工作

机关党委研究决定将原市局机关稽查餐饮党总支及其所属的2个支部改设为“市局机关稽查支队党支部”,全称为“中共温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机关稽查支队支部委员会”,其全部由市局稽查支队的党员组成,原在稽查餐饮党总支中的市局餐饮处的党员分配到第五党支部,不再为此专门发文。

瓯江口分局党支部于2016年8月1日经选举批准成立,尚未到换届选举的时间;但目前该支部的党员已有9名,根据《组织条例》规定,应设立支部委员会。

上述两个党支部的改选与其他党组织的换届选举同步进行,并参照《选举条例》的有关规定与程序,通过选举产生支部委员会。

三、围绕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高质量完成机关党组织换届选举和改选任务

做好今年我局机关党组织的换届选举和改选工作是进一步加强党组织建设的重要措施,要站在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着力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的高度看待此项工作,以高度的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高质量地完成党组织建设任务,从而为进一步开创市场监管工作新局面,为我市“再造改革开放新优势、再创高质量发展新辉煌”建功立业提供重要的组织保证。

(一)配强各党支部(党总支)班子成员尤其是书记。一是各党支部(党总支)班子成员(包括书记、副书记)的党龄须在2年(含本数)以上。党性强,品行好,作风正,有一定的马克思主义理论水平和党务工作知识,始终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行动指南,熟悉本部门的业务工作情况,具有敬业、奉献、创新精神。机关党支部书记应该由正科级党员干部担任,副书记应该由副科级党员干部担任。派出机构和直属机构所属的基层党支部书记应该由正股所级党员干部担任,副书记应该由副股所级党员干部担任。二是必须按照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的要求,选配各党支部(党总支)书记。派出机构和直属机构所属的基层一线党支部书记应该由所在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兼任。三是由多个处室在职党员组成的党支部,党员数最多的处室主要负责人原则上可推荐为该党支部书记的候选人。四是要注意吸收党性强、素质好、热心党务工作的年轻党员干部进各党支部(党总支)班子。

(二)继续遵循行之有效的基层党组织组建原则。各党支部(党总支)的党员人数在20人(含本数)以上的,拟定该党支部(党总支)委员会的委员(以下简称委员)人数为5人,具体设书记、副书记各1名,委员3名。各党支部(党总支)的党员人数在20人(不含本数)以下的,拟定的委员人数为3人,具体设书记1名,委员2名。党员人数不足7人的,不设支部委员会,由党员大会选举支部书记1名。委员按照纪检委员、组织委员、宣传委员、群工委员、学习委员等分类任职。

(三)明确换届选举和改选工作的纪律及要求

一是各党支部(党总支)的本届班子负责实施换届选举工作,直到选举产生新一届班子,班子成员不得以岗位变动等理由推诿应负的责任。二是进行选举时,有选举权的党员人数必须超过应到会党员数的五分之四。三是正式选举时不得采取举手表决和鼓掌通过等方式。四是因故未出席会议的党员不能委托他人代为投票。五是党总支的选举必须在所属各支部的选举后进行。六是要做好选举大会的记录,保存好选票和选举结果统计表等凭证,以便审查。七是必要时机关党委或机关纪委将派员监督有关党支部(党总支)的换届选举或改选工作。

    附件:1、温州市市场监管局人事变动后各党支部(党总支)的单位构成与在职党员分配名单

          2、温州市市场监管局各党支部(党总支)换届选举或改选实施时间表

          3、温州市市场监管局各党支部(党总支)换届选举或改选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推荐审批表

          4、温州市市场监管局各党支部(党总支)委员选举选票

          5、温州市市场监管局各党支部(党总支)委员选举统计表

 

中共温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机关委员会

                                                    2018年3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