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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王伟明同志提前退休的通知
时间:2015-07-27 10:26 浏览次数: 来源: 温州市 字号:[ ]

  市局机关各处(室)、直属机构、派出机构、下属事业单位:

  王伟明,男,温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1961年3月出生,1979年12月参加工作,工作年限(连续工龄)已满30年,符合提前退休条件。因该同志提出提前退休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八十八条和国家有关规定,同意办理提前退休手续。其原任职务随文免去,不再另行发文。

  退休时间自发文之日算起;退休后其生活待遇按浙人薪〔2006〕308号文件规定,从2015年8月起执行。

  特此通知。

  

温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5年7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