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直属管理分局、开发区分局:
为认真履行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职能,切实保障流通环节食品安全,根据年度计划的安排,市局对流通环节进口食品、酒类、食用油等进行了监督抽检。现将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抽检总体情况
2015年二季度,市局在鹿城、瓯海、龙湾、瑞安、经济开发区、永嘉、洞头等地流通环节抽取进口食品、红酒、食用油等食品的样品共114批次,经法定机构检验,发现合格103批次,不合格11批次。其中:抽检进口食品25批次,不合格4批次,批次合格率为84%,不合格项目有标签、霉菌计数、菌落总数;抽检酒类51批次,不合格4批次,批次合格率为92.16%,不合格项目有标签、非糖固形物、总糖、酒精度;抽检肉制品8批次,不合格1批次,批次合格率为87.5%,不合格项目为胭脂红;抽检食用油30批次,不合格2批次,批次合格率为93.33%,不合格项目均为标签
二、不合格食品具体名单(本次抽检仅对样品负责)
序号 |
受检单位 |
受检商品名称 |
标称生产企业 |
标称商标 |
型号规格等级 |
生产日期 |
不合格项目 |
1 |
温州瑾瑜酒业有限公司 |
香辣牛肉粒 |
中国总代理:珠海澳人岛贸易有限公司 |
澳人手工坊 |
250克 |
限用日期:2015.12.20 |
标签 |
2 |
温州瑾瑜酒业有限公司 |
壹格牌无糖金桔汁葡萄干沙琪玛(萨其马) |
深圳市隆威达食品有限公司 |
/ |
350克 |
215.01.06 |
霉菌计数 |
3 |
温州小唐食品有限公司 |
猪肉大豆蛋白肠 |
江门市江海区永恒食品加工厂 |
新永恒 |
散装 |
2015.4.28 |
胭脂红 |
4 |
温州葡亚贸易有限公司 |
洋氏甜白葡萄酒 |
进口商:温州葡亚贸易有限公司 |
/ |
750毫升 12.5%VOL |
2013.06.06 |
标签 |
5 |
文成县一百超市 |
花生浓香食用调和油 |
福建通海食品实业有限公司 |
香花生 |
1.8L |
2015.03.29 |
标签 |
6 |
文成县益加益商场 |
越南第一排糖 |
中国总代理:南宁八健商贸有限责任公司 |
/ |
450克 |
2015.02.10 |
菌落总数 |
7 |
文成县云溪超市有限公司 |
玉米胚芽橄榄食用调和油 |
长乐益海油脂食品有限公司(分装) |
玉西王 |
5升 |
2015.05.08 |
标签 |
8 |
温州诚宏百货有限公司 |
八年陈上海老酒 |
绍兴吴越酿酒有限公司 |
常喜 |
500ml 12.0%VOL |
2015.1.10 |
非糖固形物 |
9 |
温州诚宏百货有限公司 |
橡叶园长相思白葡萄酒 |
沃尔玛(中国)投资有限公司 |
OAKLEAF |
720毫升12.5%VOL 干型 |
2014.7.29 |
总糖、标签 |
10 |
瑞安市杏陆休闲食品商行 |
纯手工台湾牛轧糖 |
代理商:福州市德佳食品贸易有限公司 |
/ |
300克 |
2015.03.01 |
标签 |
11 |
温州市鹿城区西山特别特烟酒行 |
隆科.卡尔红葡萄酒 |
意大利隆科葡萄酒庄园 |
/ |
酒精度:12%vol 干红 |
2011.6.22 |
酒精度、标签 |
三、不合格项目分析
1.标签
标签是生产者对产品质量特性和特征的说明,更是消费者了解产品质量信息、指导消费者选购商品的重要依据。不按标准规定标注标签内容,容易误导消费者,主要原因是生产企业对该项目不重视,未严格按照标准要求设计、使用食品标签。
2.霉菌计数、菌落总数
食品中霉菌超标易引起食品霉变,食用霉菌超标的食品容易刺激人体消化道、胃、肝脏等,严重的还可造成食物中毒;菌落总数超标会破坏食品的营养成分,加速食品的腐败变质。霉菌计数、菌落总数超标的主要原因灭菌工艺不完善、密封不严,加工结束后,霉菌、菌落遇到温度高、湿度大的环境即易滋长。
3.非糖固形物
黄酒中的非糖固形物包括糊精、蛋白质及其分解物、甘油、不挥发酸等物质,是酒味的重要组成部分,同一类型的黄酒中,非糖固形物越高,黄酒的品质越好,口味越佳。非糖固形物不达标的主要原因是企业生产工艺控制不严。
4.总糖
葡萄酒总糖主要是指葡萄糖、果糖和蔗糖三者含量之和,《GB 15037-2006葡萄酒》标准以葡萄糖计。不同类型的葡萄酒总糖含量不同,是决定葡萄酒口感的重要因素。不符合标准要求的原因有企业对标准不了解、分类把握不准,或者是没有进行定期的出厂型式检验,因此也发现不了问题。
5.酒精度
通常以“°”或“%”标示酒精浓度。葡萄酒的酒精浓度通常在8%-15%之间,但是部分加度酒的浓度比较高(约18%-23%)。酒精度太低会使葡萄酒的保质期受到影响,很难保证质量。一些企业故意标高酒精度,以提高销售价格,欺骗消费者。
6.胭脂红
企业为了在外观上吸引消费者,在其产品的肠衣中超范围使用人工合成色素“胭脂红”,长期食用易损害消费者的健康。
四、后续处理:
市局要求各地市监部门本着对广大消费者高度负责的态度,充分利用监测结果,强化后续处理工作。各地在检查中如发现与本通知不合格产品名单中同一规格、型号、批次的商品,要按照有关办案程序依法进行处理。对不合格商品,要区分不同情况,分别采取责令暂停销售、追回已售出商品等措施,并对经销单位依法予以查处。同时,应要求各经销企业自觉履行食品经营安全管理制度,及时了解、掌握食品信息,认真验看供货方的资质证明、食品质量证明等,做好索证索票工作,必要时将相关食品主动送检。
请各地将处理结果于通知下发之日起30日内上报到市局FTP/食品处/后续处理文件夹。联系电话:89661719,89661790。
温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5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