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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潘元云等2位同志退休的通知
时间:2014-01-03 09:00 浏览次数: 来源: 温州市 字号:[ ]

温州市工商局鹿城分局:

潘元云,男,温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鹿城分局工作,1953年12月出生,1969年12月参加工作,至2013年12月已年满60周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和国家有关规定,现予以办理退休手续,退休时间自发文之日算起。其原任职务随文免去,不再另行发文。

程建兴,男,温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鹿城分局工作,1953年12月出生,1973年12月参加工作,至2013年12月已年满60周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和国家有关规定,现予以办理退休手续,退休时间自发文之日算起。其原任职务随文免去,不再另行发文。

以上2位同志退休后其生活待遇按浙人薪〔2006〕308号文件规定,从2014年2月起执行。

特此通知

 

 

 

 

 

 

 

温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2013年12月30日

 

 

 

 

 

 

 

 

 

 

 

 

 

 

 

 

 

 

 

 

 

温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办公室         2013年12月30日 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