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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陈淑娟同志退休的通知
时间:2013-02-25 15:50 浏览次数: 来源: 温州市 字号:[ ]

 

平阳县工商局:

陈淑娟,女,平阳县工商行政管理局工作,19581月出生,19741月参加工作,至20131月已年满55周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和国家有关规定,现予以办理退休手续,退休时间自发文之日算起。其原任职务随文免去,不再另行发文。

退休后其生活待遇按浙人薪〔2006308号文件规定从20133月起执行。

特此通知



温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201326

 

温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办公室       20130207 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