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工商局、城区工商分局,直属管理分局、开发区分局:
为保护儿童健康成长,今年二季度,市工商局根据《二○一○年全市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测计划》的安排,在鹿城、黄龙等地,对商场、批发市场等流通领域经销的儿童服装、童鞋进行了质量专项监测。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监测情况:
在此次监测中儿童服装和童鞋共抽取99批次,不合格42个批次,合格率为57%。其中童鞋不合格11个批次。
二、不合格项目和企业名单:
![]() |
三、后续处理工作
市工商局要求各地工商部门本着对广大消费者高度负责的态度,充分利用监测结果,强化后续处理工作。各地在检查中如发现与本通知抽检情况表名单中不合格商品同一规格、型号、批次的商品,要按照有关办案程序依法进行处理。对产品内在质量不合格的商品,要区分不同情况,分别采取责令暂停销售、追回已售出商品等措施,并对经销单位予以依法调查处理。同时,要求各经销企业应在商品进货时,及时了解、掌握商品信息,认真验看供货方的资质证明、商品质量证明,做好索证索票工作,必要时,将相关商品送检。
请各地将处理结果于通知下发之日起30日内上报市局FTP/消保处/后续处理文件夹李晶。联系人:李晶,联系电话:88504652
附件:2010年第2季度温州市工商局儿童服装监督抽查质量分析报告
六一即将到来,消费者日益关注儿童服装的质量状况。温州工商局于2010年4月28目前市场上儿童服装专卖店,大型商场,市场的各个不同产地、不同大小品牌的各类儿童服装进行专项质量监督抽查,以其发现问题,保护少年儿童身心健康。通过质量抽查,带动经营户行业自律,达到规范市场,保护消费者权益目的。
一、(童装)
温州市工商局对管辖内的流通领域3家商场,1家市场及专卖店共计78批次的儿童服装进行专项质量监督抽查。本次抽查质量检验标准判定基本以国家纺织品安全强制性标准和产品本身应符合的基本执行标准。
本次抽查经营户产品产地比较分散,生产企业规模较大,产品以品牌经营为主,产品档次较高。结合儿童服装的国家纺织产品的安全性强制标准GB18401—2003和产品本身的各种基本执行标准进行检验,发现产品的质量状况尚可。本次抽查不合格项目如下:
1、产品标识不合格(不符合)
根据国家对产品应符合标识的强制性标准GB5296.4-1998
的规定要求,企业对产品基本质量意识淡薄,并易误导消费者,是本次抽查发现的一个问题。
2、色牢度不合格
色牢度不合格(耐摩擦、耐水、耐洗、耐汗渍、耐光)对消费者危害从字面上就可理解,不合格产品褪色、沾色造成产品外观美观,并在洗涤中不注意会使其它物品沾上颜色,并会对人体皮肤造成危害。造成原因是厂家在产品染色中使用低档次染料,并且后工艺整理中处理不干净,厂家缺乏有效管理,产品没有检验。是本次抽查发现的一个重要问题。
3、甲醛不合格
甲醛不合格造成的原因为生产工艺及整染用料低廉,甲醛不合格易对人体造成伤害,属严重质量问题。
4、PH值不合格
PH值不合格造成的原因为整染及整理工艺不过关,用料低廉。易造成皮肤损害。
5、成份纤维含量不合格
纤维含量不合格是产品缺少检验,有弄虚作假之嫌。
二、童鞋
本次抽查实际抽查了17家企业生产的21批次产品。不合格项目主要是标志、包装、耐磨性能不合格。
此次抽查反映出的质量问题主要是:耐磨性能。另外还有部分项目不合格:标志、包装。
(1)、耐磨性能不合格原因分析:耐磨性能不合格将会降低产品的使用寿命。“有的运动鞋耐磨性能不合格,消费者穿不了多久便出现破损的现象。不合格的原因主要是生产企业为了使旅游鞋穿着舒适、行动轻便,刻意改变鞋底配方,使用软质鞋底材料;企业生产旅游鞋用的鞋底的原料配比不符合要求或硫化程度不够;受原材料价格上涨的冲击,企业为了降低成本,偷工减料,选用加入过量填充物和杂质的鞋底材料。,
2)、其他B类不合格项目诸如标志、包装:标志不合格也是产品不合格的原因之一。产品标签是生产企业向社会的明确承诺,只有正确的标注,才能向消费者反映产品的真实质量状况。本次抽检共有21批次产品存在标志不合格的情况有9批次。不合格的原因主要是生产企业对产品标签标识的重要性认识不够,对相关标准的学习和实施不认真,在生产环节没有严格进行全面质量控制。不影响产品综合判定,产生此类质量问题的主要原因是生产企业对产品标准要求不了解,不重视。还与企业的质量意识自我保护意识有关。
2010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