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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2023年流通领域农资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结果通报
时间:2024-02-05 17:03 浏览次数: 来源: 温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字号:[ ]

近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浙江省产品质量监督条例》和《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暂行办法》等规定,温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了我市流通领域农资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抽查了鹿城区、永嘉县、平阳县、苍南县、泰顺县、龙港市等地区11家经营户销售的化肥产品共20批次,发现有2批次不合格,不合格发现率为10%。(具体情况见附件)


附件:2023年温州市流通领域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结果汇总表(农资产品).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