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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拟发布市地方标准《电梯标志使用规范》的公示
时间:2024-01-31 10:45 浏览次数: 来源: 温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字号:[ ]

温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拟批准发布《电梯标志使用规范》温州市地方标准,根据《浙江省标准化条例》的规定,现将拟批准发布的报批文本予以公示,公示期2024年1月31日至2024年2月6日。有关单位和个人如有意见建议,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向温州市市场监管局标准化处反映。单位反映的意见建议请加盖单位公章,个人反映的请署真实姓名。逾期不再接受意见建议。

联系地址:温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鹿城区市府路496号);联系人:王俊;联系电话:88907712,13706677167; 电子邮箱:wzbz66@163.com


附件:电梯标志使用规范.pdf



2024年1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