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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局多措并举力促化妆品飞行检查工作取得实效
时间:2023-02-03 09:52 浏览次数: 来源: 温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字号:[ ]

市局以新的《化妆品生产经营监督管理办法》颁布施行为契机,积极推进化妆品监管数字化、信息化、科学化,率先在化妆品生产领域、经营领域实施全域数字化智慧飞行检查,动态掌握我市化妆品行业发展及质量安全形势。

一是数字引领,实施信息化智慧飞检。充分发挥“互联网+”监管平台作用,在掌上执法平台上设计应用适合温州实际的应用模块,一方面实施生产企业现场检查、整改上报、落实督查、跟踪考核、结果公示等五个环节飞检闭环管理,并将检查结果、整改情况督查情况纳入“化妆品监管模块”,实现全过程网络痕迹化管理。另一方面,按照“双随机、一公开”原则,将化妆品经营单位按需分类建库,以“双随机抽取”和“定向名单导入”两种方式将经营领域飞检对象细分成三个任务库,全部纳入“互联网+”监管平台,在掌上执法系统中录入现场检查情况,实现化妆品经营领域数字化监管,并为信用评级分类监管提供基础数据。

二是聚焦重点,实现科学精准监管。以化妆品抽检发现的问题、“百千万”示范创建、投诉举报、行政处罚等为重点,研判风险隐患问题,梳理飞检重点对象,按照“点面结合”的原则,在面上扩大飞检视野,在点上增大飞检数量,2022年度累计飞检化妆品生产企业和经营单位857家。同时,结合温州创建儿童友好城市,推动儿童化妆品专项飞检行动,加大对儿童化妆品专柜、美妆服务站的建设力度,全力打造放心、友好的儿童用妆环境。

三是注重成效,建立闭环管理机制。在组织开展飞行检查工作中,市县局明确事权划分,实施有效的考核评价机制。辖区生产企业的全覆盖飞检由市局组织实施、承担现场检查任务,辖区局负责后续整改落实情况的跟踪检查和服务指导,市局不定期组织整改落实情况督查,督查结果纳入年度条线考评。辖区经营单位的飞检工作实行“双查并行”,即每个飞检对象分派到人、责任落实到人,同时设置掌上执法系统录入信息的具体要求,督促辖区局切实做到有违必录、录必清晰。市局则对辖区局的飞检结果进行抽查,督查线下检查及线上录入等情况,督查结果同样纳入年度条线考评,确保属地监管责任落实到位。(化妆品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