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信用管理示范企业认定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各县(市、区)市场监管局,温州湾新区分局、海经区分局:
为促进企业提升信用管理水平,推动企业依法诚信经营,深化“讲诚信、守信用”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2023年8月起,温州市信用管理示范企业认定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组织开展了全市信用管理示范企业公布活动。经企业自愿申报、材料审查、答辩考核、实地查看、联合审核、社会公示等环节,决定公布“温州星河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等33家企业为新增“温州市信用管理示范企业”,公布“浙江索思科技有限公司”等19家企业为续展“温州市信用管理示范企业”,有效期3年(名单见附件)。
希望上述企业再接再厉,深化企业信用文化建设,充分发挥典型示范作用。全市广大企业要对标“温州市信用管理示范企业”,进一步完善企业信用管理制度,强化信用意识,共同打造“信用温州”金名片。
附件:2023年度“温州市信用管理示范企业”公布名单(排名不分先后)
温企信办【2023】2号关于公布2023年度“温州市信用管理示范企业”名单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