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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消保委为消费者挽回33万元损失
时间:2022-09-09 15:11 浏览次数: 来源: 温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字号:[ ]

近日,消费者郑女士向市消保委赠送“真心诚意办实事  消费维权暖人心”锦旗,感谢调解人员为她挽回33万元损失。

据悉,消费者郑女士因新婚需要在温州某4S店购买一辆价值33余万元新能源汽车,在签订购车合同时增加了自付8000元费用由4S店进行车辆隐形车衣的贴膜条款。在贴膜期间,4S店通知郑女士因贴膜工作人员操作失误,在车间将车辆前端撞击墙面,导致引擎盖变形、大灯损坏、保险杆脱落等严重车辆事故,并告知郑女士需承担近10万元的维修费。消费者无法接受新车被撞还要自负维修费的事实,认为合同写明是由4S店负责贴膜,但4S店将车交给第三方修理厂贴膜,并造成新车变成“事故车”,应该是4S店承担事故责任并予以解决,被投诉方对消费者的诉求不予以回应一直拖延。无奈之下,消费者郑女士于8月24日向温州市消保委进行投诉,恳请介入调解。

接到投诉后,市消保委立即组织人员对该消费纠纷进行调查取证,同时对该消费纠纷事实进行研判。8月29日,市消保委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明确告知被投诉方代表,此项消费纠纷虽涉及金额较大,但责任明确,适用法律清楚,被投诉方应承担其后果和责任。在市消保委调解人员耐心调解下,4S店同意为消费者重新订购同款价值33万元的新车,并承担由此产生的所有费用;在新车到付之前为其提供同档次车辆临时使用。双方对此次调解结果表示认可和满意。

本此消费纠纷调解,经营者从逃避责任到承担责任,从轻视消费者权益到重视消费者权益,后续积极配合调解处置。对此,也为经营者及时纠正错误,勇于承担责任的态度点赞。

温州市消保委一直秉持“以人民为中心 为人民办实事”的消费维权理念,以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为目标,不断将消费维权工作推向深入,进一步加大投诉信息公示力度、消费维权力度和社会共治力度,不断提高经营者诚信度、消费环境安全度、消费者满意度,更好地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为我市打造“千年商港、幸福温州”贡献消保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