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级相关文件和省第十五次党代会报告中关于深化“放心消费在浙江”行动的要求,为进一步优化提升我省高速公路服务区消费环境,9月7日,我局消保分局、桥头分局和岩头所相关工作人员实地走访查看岩头和桥头高速公路服务区的放心消费创建情况,为进一步深入推进全省高速公路服务区放心消费创建做好指导和服务工作。
走访中,工作人员实地查看了岩头和桥头两个高速公务服务区已创建的放心消费单位相关情况,指出当前放心消费单位中标识牌、制度牌,动态管理中存在的一些问题,并给予了指导和建议。同时指导各高速公务服务区负责人对照“放心消费商圈(街区)”建设标准推进“放心消费高速公路服务区”建设,落实评价细则要求,实现服务区内放心消费建设“八有二无”。鼓励服务区内各经营主体积极参与放心消费单位创建工作,积极申报创建,达到应创尽创,优化服务区消费环境,有效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
下一步,我局将“放心消费高速公路服务区”建设作为深化与交通部门合作,拓宽放心消费建设领域的重要抓手,加强沟通协调,强化服务指导。同时综合应用证照办理、商号保护、信用公示、资金保障等方面的政策措施,为高速公路服务区放心消费建设提供优质服务扶持。预计2022年10月底成功创建岩头和桥头两个高速公务服务区放心消费商圈,打造安全、放心、满意、舒心的“放心消费高速公路服务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