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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举行消费者权益保护“共享法庭”启动仪式
时间:2022-08-30 08:45 浏览次数: 来源: 温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字号:[ ]

为进一步完善诉讼与非诉讼相衔接的矛盾纠纷解决机制,推动形成全面覆盖、智能高效的消费纠纷“共享法庭”运行机制,切实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8月29日上午,我市举行温州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共享法庭”启动仪式。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谢作幸,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兼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常务副主任王丹,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专职委员朱鹏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党委委员兼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执行副主任卢洪辉出席启动仪式。

温州消费者权益保护“共享法庭”以“一屏、一线、一终端”为标准配置,依托消费者权益保护“共享法庭”现有硬件设施,集成整合“浙江消保在线”“浙江解纷码”等线上平台资源,将司法服务载体和触角向基层衍生,让消费者在“家门口”就能享受到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它的建立,标志着温州市已全面实现市、县两级消费者权益保护“共享法庭”全覆盖。

王丹指出,近年来我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取得明显成效,但相关工作仍面临着不少问题和挑战,特别是机制保障、消费基础设施完善等消费环境改善方面还存在不足重点领域消费侵权现象依然不容忽视。同时她提出三点要求:一要推进放心消费“提质扩面”。对标“质量提升、氛围提优、档次提级”等要求,深入开展“放心消费在温州”行动,全力争创放心消费示范城市。二要推动消费维权“提能增效”。聚焦消费新业态新模式,充分有效运用消费者权益保护各类手段,切实帮助群众解决消费领域的“急难愁盼”问题,形成一批消费维权硬核成果三要加快构建“多元共治”格局。加强与法院协同合作,用好用足“共享法庭”在线平台功能,推进消费纠纷线上指导调解、立案诉讼、释法说理等服务。有效构建政府、社会多元参与的消费维权社会共治体系。为“千年商港、幸福温州”建设营造全域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

谢作幸强调启动温州市级消费者权益保护“共享法庭”,既是推动落实温州消费者权益保护的有力举措,也是法院职能在消费纠纷多元化解机制中的有效延伸,更是审判机关、市场监管机关合力护航温州续写创新史、走好共富路的有益实践。他提出三点希望:一是聚焦意义内涵,推动资源高效利用,要提高思想认识确保覆盖见效。二是聚焦实用管用,构建多元解纷渠道,要加强资源整合强化诉调对接。三是聚焦丰富功能,助力基层社会治理,要强化沟通协作重视普法宣传。通过“共享法庭”建设贡献更多的温州智慧、温州经验、温州样板

启动仪式结束后,双方单位领导及相关部门负责人前往消费者权益保护“共享法庭”现场观摩首例通过“共享法庭”在线调解及司法确认过程的消费投诉。消保委秘书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