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浙江省标准创新贡献奖申报工作的通知》(浙标奖评办〔2022〕02号)文件规定,现将2022浙江省标准创新贡献奖推荐名单予以公示。
一、公示时间
自2022年8月15日至8月19日。
二、反映问题方式
1.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提出异议。
2.提出异议的单位或个人应当表明真实身份,并提供相关的客观证据材料。未表明真实身份和提供证据材料的,不予受理。
3.联系方式:温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温州市鹿城区市府路496号);联系电话:0577-88908751, 邮 箱:wzbz66@163.com。对异议提出者的身份信息等将予以严格保密。
附件:1.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22年浙江省标准创新贡献奖推荐名单的公示
2.2022年浙江省标准创新贡献奖推荐名单
市全面实施标准化战略领导小组
2022年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