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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湾查处一起将普通食品宣传为婴幼儿食品案
时间:2022-07-27 16:37 浏览次数: 来源: 温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字号:[ ]

 【案情简介】

2022年5月,龙湾区蒲州市场监督管理所收到举报称,龙湾一商家在拼多多店铺中销售的一款普通食品被宣传婴幼儿食,涉嫌虚假宣传,要求查处

 【处理过程及结果】

经调查,涉诉食品为一款鳕鱼肠,产品类别为熟制水产品,且根据生产商的食品生产类别、产品标准代号来看,该鳕鱼肠非婴幼儿辅助食品或配方食品,仅为一款普通预包装食品。该商家却在拼多多店铺上宣传为“婴幼儿鳕鱼肠”,让消费者误以为是婴幼儿专用食品,已构成虚假宣传。经龙湾蒲州所调查,责令当事人停止发布该广告,并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并处罚款金额300元。

【案例评析】

执法人员提示:婴幼儿食品有婴幼儿辅助食品和婴幼儿配方食品,营养成分、执行标准等与普通食品有很大区别,普通食品的一些成分可能并不适合婴幼儿食用。根据《食品生产许可审查细则》规定,企业生产标称“婴幼儿辅食”的产品必须依法取得相应生产许可;未取得婴幼儿类食品生产许可的,不得标注“婴幼儿食用”、“6个月以上婴幼儿食用”、婴幼儿图案等明示或者暗示供婴幼儿食用的用语、图案。经营者也不得进行虚假宣传,误导消费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