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温州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 > 消费指导 > 消费提示警示
端午节消费提示
时间:2022-06-13 09:59 浏览次数: 来源: 温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字号:[ ]

端午节,又被称作端阳节、龙舟节、重午节、天中节等,是集拜神祭祖、祈福辟邪、欢庆娱乐和饮食为一体的民俗大节。 而“端午食粽”是端午节重要习俗之一。龙舟雨至,粽米飘香,端午佳节将至,粽子消费将进入高峰期。为防范食品安全事故发生,确保广大消费者度过一个安全祥和欢乐的节日,泰顺县消保委发布端午节消费提示,在对食品的选购、贮存、食用时应注意以下几点:

一、选购放心安全食品。在节日期间,粽子将成为节日饮食中不可或缺的一种美食,在选购过程中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是选择信誉好的商场、超市去购买。同时看清楚外包装上的相关标识,如: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和地址、成分或配料表、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证号、产品执行标准等信息是否齐全,购买真空包装的粽子,应注意包装是否有漏气或鼓胀现象,要仔细查看有无发霉、变质等现象。    

二、慎重购买散装粽子。流动商贩制售粽子食品质量安全及卫生状况难以保证,风险隐患较大,请勿随意选购。三是谨慎网上购买粽子。选择正规网购平台和信誉度较高的网店经营者,谨防销售欺诈和虚假宣传,筑牢食品安全防范意识,收到物品时注意查看包装是否损坏、食物是否变质腐败等,一旦发现问题,立即停止食用、保存证据,及时联系网店经营者或者电商经销平台处理。

三、正确贮存加工食用。对于真空包装类、速冻类粽子或其他食品,购买后按照标签所示方式保存,并按照标示食用方法加工食用。粽子最好是现吃现买,避免食物过期变质,自制食物时,要选用新鲜、卫生、无异味的食材,不要买颜色异常鲜亮的食材,注意卫生操作,食材及加工制作用餐具、砧板、容器要充分清洗或消毒。食用前应洗净双手,冷藏或冷冻过的食物,要彻底加热,吃剩的食物不要反复加热,不要食用已发酸、发苦或口味不正的食物。

四、外出就餐慎重选择。端午假日出游小高峰,在外就餐时候一定要选择证照齐全、环境整洁、餐饮安全监督量化级别较高的餐饮服务单位就餐,不食用街头摊点和流动餐饮摊贩经营的食品,不吃或少吃生食海产品,不吃感官异常或未烧熟煮透的食物,慎重选择熟卤菜、凉菜冷食、野生菌及山茅野菜、自制泡酒等高风险食品。就餐时,应主动索取发票等就餐凭证。吃火锅时各种菜肴要煮熟煮透,盛放生熟食品容器要分开,防止交叉污染。若发现食物异常,要立即停止食用,注意保留剩余食物、维持原状,及时投诉举报。

端午节期间,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接受服务发生消费纠纷时,请及时拨打投诉举报热线12315,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