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温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项目采购管理办法》(温市监财〔2019〕1号)的要求,现将温州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关于“温州特色产品伴手礼”展示项目服务采购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与项目要求
采购项目:“温州特色产品伴手礼”展示项目服务采购公告
项目要求:对历届“温州特色产品伴手礼”产品进行多种形式展示。对“2022年温州特色产品伴手礼”评测活动相关事项的服务及活动策划、小视频制作等进行服务,包括同期微信、抖音推广与报道宣传。(注:项目中标单位不参与具体评测评审,不得借市消保委名义向参评企业索要费用)
服务周期:一年
采购预算: 9.5万。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 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具有独立签订合同的权利和良好履行合同的能力,企业财务状况良好。
2.具有实施项目所必需的团队人员和专业能力。
3.与媒体有密切联系的公司优先。
4.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参加本项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或分包给其他第三方实施。
三、投标须知
1.报名时间:2022年4月29日-2022年5月9日。
2.报名地点:温州市鹿城区市府路496号温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1405室。
3、本公告公示期五个工作日,本公告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内网、外网公布。有意向的单位请与市消保委秘书处:王颖,联系电话: 89661315;监督电话:89661888。
温州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
2022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