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度省知识产权示范企业申报工作的通知》(浙市监知运〔2022〕9 号)要求,对照申报基本条件和推荐要求,拟对推荐2022年浙江省知识产权示范企业进行公示。
公示时间5个工作日,从2022年4月25日—5月5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于2022年5月5日17:00前将书面意见递交温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单位异议的要加盖公章,并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个人异议的要署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
地址:温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鹿城区市府路496号)
联系人及电话:局知识产权处 电话:88122107
附件1:温州市拟推荐2022年浙江省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名单.doc
温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