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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安“8143”工作法高效开展放心消费后评价
时间:2022-11-09 09:34 浏览次数: 来源: 温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字号:[ ]

为巩固放心消费单位创建成果,营造放心安全的消费环境,瑞安市局自创“8143”工作法,于11月初启动放心消费后评价。


“八个区块”在线自建,实现任务清单云端认领。第一时间召开放心消费后评价工作部署会议,细化责任分工,梳理工作流程,建立“三个一”评价队伍,即由一名监管人员协同一名协管员共同负责一个责任区后评价工作。将创建单位划分为8个评价区块同步推进,通过市场监管基层在线平台自建任务,按照责任路段智能生成任务清单,由工作人员通过浙政钉云端认领,提高后评价工作效率。


“一个标准”逐户考评,保障公平公正评价视角。对放心消费单位开展逐户走访,按照评分标准实地考察经营单位亮证经营、质量安全、明码标价、公平计量、投诉处理、服务情况、监督检查以及行业个性化标准等多方面情况,通过浙政钉进行商家信息采集和拍照存档,确保评价结果公平公正。同时张贴放心消费主体二维码和年度评价结果标识,接受社会监督。


“四类情况”分型处理,推动培育智库动态更新。将放心消费主体进行四分类,对部分标示标识展示不够醒目、台账记录不全面的商家,进行现场指导,督促商家限期整改;清退评价不达标或停止营业的单位;保留季节性停业单位“培育库”名额,待正常经营后补2022年度“后评价”;引导新发展的放心消费单位通过“放心消费在浙江智慧平台”微信小程序实施自主申报,动态更新放心消费“培育库”。


“三部法律”随评随宣,建立规范经营自评体系。以放心消费后评价工作为契机,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价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等法律法规,要求经营单位以“八有八无”为标尺开展自查自纠,做好溯源台账、明码标价、诚信宣传、纠纷快处等细节把控,打造规范经营自评体系,建立放心消费市场自体免疫屏障。(瑞安市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