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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1008003015081/2021-00480
组配分类 通知公告 发布机构 温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成文日期 2021-09-23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温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职权注销个体工商户登记听证告知书
时间:2021-09-23 15:35 浏览次数: 来源: 温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字号:[ ]

温市监个销告[2021]918号

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沙城即达家具经营部等(共3014户):

经查,你因连续两年未申报年度报告,且无正当理由,经催办拒不办理注销登记手续,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个体工商户条例》的相关规定,拟决定注销你已取得的个体工商户登记。

对此,你享有陈述、申辩的权利,如要求陈述、申辩,应自收到 本告知书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向本局提出,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权利。

根据《浙江省行政程序办法》第六十六条、第七十一条之规定,本局将《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温市监个销告听字〔2021〕918号)的内容予以公告。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十个工作日,即视为送达。


联系人:杨洪维 徐仙鸟     电话:85851730

3014户个体户清单.xlsx



温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