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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湾查获一起销售无合法来源的燕窝案
时间:2021-07-23 16:04 浏览次数: 来源: 温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字号:[ ]

近日,温州市龙湾区市场监管局查获一起销售无合法来源的燕窝案,当事人累计销售无合法来源的燕窝约52公斤,货值超60万。

根据群众举报,龙湾局永兴所和执法大队迅速部署,分组开展行动。一组执法人员对店内显眼处展柜上摆放的燕窝进行检查,查验燕窝进货票据及溯源码;一组执法人员突击检查其店内一地下室,并在地下室发现大量印有马来西亚兽医局图标字样的标签和塑料包装盒,随后又在地下室冷藏柜内发现数箱燕窝。原来当事人摆在店内货柜上的几盒燕窝是正规途径购进的有中检溯源二维码的燕窝,一方面用来应付市场监管部门检查,二来给消费者展示其“正规”渠道,背地里则是销售无合法来源、无溯源码的燕窝,属于典形的挂羊头卖狗肉。经过清点,现场查获的燕窝共计6.5公斤。
   由于当事人潘某夫妇否认其经营者身份,执法人员通过比对照片及其身份信息,通过支付宝人脸识别系统最终确认经营者的身份。
   经调查,潘某夫妇自2019年以来,通过微信联系从马来西亚上家处大量订购燕窝,由上家将无合法来源的燕窝发往国内,再通过国内邮寄方式进行转运,随后通过线下门店以及线上微商的销售模式将这些无合法来源的燕窝销往全国各地。目前已查证销售燕窝约52公斤,货值超过60万元,案件具体情况在进一步调查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