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洞头区市场监管局2021年上半年消费投诉分析报告
时间:2021-07-23 09:28 浏览次数: 来源: 温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字号:[ ]

一、投诉举报基本情况

今年上半年,洞头区市场监管局共受理消费投诉举报共247件。投诉件174件,举报件73件,共计涉及争议金额27.99 万元,挽回消费者损失金额22.76万元。按来源分类,全国12315平台73件,省12315平台89件,来信10件,来人来访受理2件;受理的消费投诉件174数,已处理的消费投诉172件,办结率为98.85%。

从投诉情况分析:

质量投诉48件,位列第一,占比27.58%;

食品安全投诉44件,位居第二,占比25.29%;

合同投诉26件,位列第三,占比14.94%;

广告投诉5件,位列第四,占比2.87%;

售后服务投诉5件,位列第五,占比2.87%;

不正当竞争投诉4件,位列第六,占比2.29%;

从举报情况分析:

广告违法行为举报26件,位列第一,占比35.61%;

食品违法行为举报15件,位居第二,占比20.55%;

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举报11件,位列第三,占比 15.07%;

价格违法行为举报8件,位列第四,占比10.96%;


二、网络消费投诉举报情况

共接收到网络消费投诉66件,受理66件,同比上升94.11%;接收涉及网络举报39件,受理39件,同比下降25%

从投诉对象分析:商品类投诉60件,占比90.9%;服务类6件,占比9.1%。商品类投诉较多的是食品;服务类投诉较多的是餐饮和住宿服务。

从投诉情况分析:食品安全投诉31件,位列第一,占比46.97 %;质量投诉11件,位居第二,占比16.67%;合同投诉10件,位列第三,占比15.15%

从举报情况分析:广告违法行为举报28件,位列第一,占比71.79%;食品违法行为举报10件,位居第二,占比25.64%;


三、上半年投诉举报的特点和存在的问题

(一)食品和餐饮投诉仍为主流。2021年上半年,共接到除职业打假外有关食品和餐饮投诉32件,其中包括在食物中吃到异物和卫生问题。下一步,要联合相关科室,基层所加强对食品流通和餐饮服务的监管,打造放心的食安大环境。

(二)职业打假占据重要位置。2021年上半年,我局共接到职业举报人投诉95件。该人群以自己主观上对法条的理解对辖区内企业进行投诉举报,并展开下一步行政复议,导致行政资源的浪费和营商环境的破坏。

(三)家用产品、服装鞋帽类商品投诉逐步冒头。2021年第一季度、第二季度共受理13件关于家用产品、服装鞋帽的投诉。投诉内容为双方合同约定不明或者商家无正当理由合同履行存在瑕疵,部分履行的情况以及产品质量存在问题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