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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阳成功调解一起疫情期间民宿拒绝退款纠纷案
时间:2021-07-13 10:32 浏览次数: 来源: 温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字号:[ ]

近日,平阳县局接消费者投诉称:“6月9日平阳出现境外输入确诊病例后,与迷途后隆酒店协商退订房间事宜,但商家不顾疫情风险,执意不愿退款。”

接诉后,工作人员立即介入处理,考虑到受疫情影响以及调解人员、消费者和商家分处三地等实际情况,工作人员采取电话调解的方式。工作人员解释,疫情属于不可抗力,且消费者与商家的消费约定或合同若继续履行,有影响消费者的人身安全的风险;此外,消费者尚未成行,商家未因消费者无法履行约定而付出经营成本,理应为消费者办理全额退款。经多次沟通,并多次向商家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条款,商家最终同意全额为消费者办理退款。

近年来,随着旅游兴起,通过电话和网络等方式预订酒店和民宿逐渐成为很多人出行的选择。平阳县局特意发布消费者警示,提醒消费者网络平台预订酒店民宿需重点注意四项内容。一是高性价比承诺要警惕。目前某些预订平台向消费者承诺,只要交纳2000多元办理一张民宿卡,即可享受预订该平台几十个城市、近百家酒店、民宿的权利。但在实际消费时发现商家承诺的“高性价比会员待遇”难以兑现,提供的产品和服务质次、价高,或者附加其他限制条件,甚至预订前还需交纳高额押金等。二是高额押金支付需谨慎。网络平台为消费者所提供的房源通常都是较长时间才能入住,而通常押金是在消费者入住完毕后才能退回,这样的时间差距增大了消费风险,如商家出现资金困难,则可能出现押金难以退还的情况。三是面对促销打折应慎重。一些平台商家为吸引消费者,毫无限制地采取赠送体验卡、发放抵扣券、办理打折卡等方式促销,造成市场客观消费需求与自身所能承载的服务能力不相匹配,最终只能不断更改会员条款,增加限制条件,甚至卷款“跑路”,导致消费者权益受损。四是口头承诺要写入合同。消费之前要了解商家信誉资质,尽量选择规模较大、社会评价较好、信息公布完整的酒店、民宿,签订入住合同时要仔细查看合同内容、保存好相关凭据,对不合理条款要及时进行协商纠正,口头承诺也需写入合同。若囿于实际未能签订合同,务必通过录音和微信聊天记录等方式固定商家的承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