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经开区分局、瓯江口分局,中国人民银行各县(市)支行,温州银保监分局各县(市)监管组,省农信联社温州办事处、温州辖内各商业银行:
现将《全面推进电子营业执照在银行业务领域应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温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温州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
中国人民银行温州市中心支行 中国银保监会温州监管分局
2021年5月10日
全面推进电子营业执照在银行业务
领域应用实施方案
为锚定“数字化改革先行市”总目标,落实全省数字化改革大会重大决策部署,深入推进电子营业执照在银行业务领域的运用,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优化营商环境改革举措复制推广借鉴工作的通知》(国办函〔2019〕89号)、《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印发〈电子营业执照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国市监注〔2018〕249号)、《中国人民银行办公厅关于优化支付服务支持复工复产促进消费扩容提质的通知》(银办发〔2020〕46号)及《关于推行电子营业执照、电子印章同步发放应用的通知》(浙市监注〔2020〕21号)精神,现结合温州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在疫情防控常态化现状下,积极响应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加强电子营业执照应用推广”的工作要求,努力减少纸质执照的传递与接触,依托全国统一的电子营业执照管理系统,利用电子营业执照标准一致、身份真实可信、数据准确和实时等特性,推动电子营业执照在银行业务领域内应用,减轻企业负担、提高金融服务效率,提高银行风控水平。
二、主要内容
(一)企业金融业务“一照通办”
电子营业执照是由市场监管部门依据国家法律法规、按照统一标准规范核发的载有市场主体登记信息的法律电子证件。电子营业执照具有身份认证、执照出示、执照留存、信息获取、电子签章等功能。
身份认证。企业线上或现场办理银行业务,需要向银行证明企业和经办人身份时,银行与企业均可使用电子营业执照小程序扫码认证真实身份。
执照出示。企业到银行办理业务,可通过电子营业执照小程序向窗口业务人员出示电子营业执照。
执照留存。电子营业执照与纸质营业执照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是市场主体取得主体资格的合法凭证。企业办理银行业务时,使用电子营业执照小程序,可以直接在银行业务系统留存电子营业执照文件或现场打印电子营业执照,不必再提交盖章的纸质营业执照影印件。
信息获取。电子营业执照载有市场主体注册与内档信息,银行业务系统可从电子营业执照中直接获取,避免数据错误风险。
电子签章。企业在银行办理开户、销户和贷款时,通过电子营业执照加盖电子签章,实现企业银行金融业务的全流程电子化办理。
(二)企业市监档案“一照共享”
打通企业登记档案数据共享通道,通过电子营业执照授权管理,使银行金融机构可通过温州金融综合服务平台合法合规、安全可靠地获取企业在市场监管部门形成的各类档案信息,便利企业资信信息共享,强化金融风险防范。
档案数据查询。当企业办理银行业务,需要提供企业档案数据时,使用电子营业执照和电子印章在线签署和提交电子授权书,明确授权内容、事项、期限等相关信息。取得授权的银行可以在温州金融服务综合平台或本银行的业务系统中查看和留存。
变更信息即时通知。当银行在风险管理中需要及时了解企业的变更信息时,银行可以通过温州金融综合服务平台订阅企业变更即时通知。当银行订阅的企业信息发生变更后,温州金融综合服务平台将向银行发出提醒信息。经市场监管部门审核后,银行可查看变更详情。
(三)金融应用系统“一照集成”
依托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电子营业执照系统,建立温州电子营业执照综合应用分中心,以温州金融综合服务平台为中转系统,并行实现温州企业档案查询系统、市监联连消息平台和温州金融综合服务平台的数据对接,面向温州区域的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提供电子营业执照的身份认证、证照出示、证照留存、信息获取、电子签章、电子授权、档案共享、变更通知等应用服务,同时通过温州金融综合服务平台实现相应的金融服务。整体框架如下:
三、实施步骤
(一)搭建温州电子营业执照应用分中心
5月底前,搭建完成温州电子营业执照综合应用分中心,提供电子营业执照身份认证、证照出示、证照留存、信息获取、电子签章和电子授权等应用服务,并与温州金融综合服务平台打通。(温州市市场监管局、温州市金融办、人行温州市中心支行负责)
(二)电子营业执照认证登录试点
5月中旬前选取1-2家试点银行,5月底前接入电子营业执照身份认证服务,实现企业办事的电子营业执照登录。(温州市市场监管局、温州市金融办、人行温州市中心支行负责)
(三)开展企业档案共享试点共工作
5月底前选取1-2家试点银行,6月底前在贷款业务办理过程中,接入电子营业执照企业档案授权共享服务和企业变更信息即时通知服务,实现企业档案电子共享和企业变更信息即时通知。(温州市市场监管局、温州市金融办、人行温州市中心支行、温州银保监分局负责)
(四)开展企业开户/贷款电子营业执照试点工作
5月底前选取1-2家试点银行,6月底前在开户或贷款申请过程中,使用电子营业执照认证身份和电子签章,实现开户或贷款的全流程电子化办理。(温州市市场监管局、温州市金融办、人行温州市中心支行、温州银保监分局负责)
(五)全面推广电子营业执照在银行业务领域应用
在试点经验的基础上,建立电子营业执照推广应用规范和管理制度并形成体系,8月起,在温州全市银行业金融机构全面推广电子营业执照应用。(温州市市场监管局、温州市金融办、人行温州市中心支行、温州银保监分局负责)
四、工作要求
(一)密切协调联动。市市场监管局、市金融办、人行温州市中心支行和温州银保监分局等部门要加强协调对接,指定专人成立问题反馈协调工作组,负责接收实际操作中的反馈的问题并密切协作,全力配合协调解决,全力推进电子营业执照在银行业务领域应用工作。
(二)强化责任落实。各部门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进一步健全电子营业执照在银行业务领域应用长效工作机制,提升电子营业执照实际效用。市金融办负责协助做好温州金融综合平台的数据接入与功能改造工作。人行温州市中心支行、温州银保监分局负责督促指导商业银行推进电子营业执照在相关业务领域应用;市市场监管局负责电子营业执照数据采集、更新、推送。通过随机抽查、定期检查等方式,对各商业银行应用电子营业执照情况开展督查。
(三)做好宣传引导。要充分利用报纸、微信、互联网、公共区域电子显示屏等各种形式向社会广泛宣传电子营业执照应用推广的新举措,认真做好改革解读,提高公众知晓度,充分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各部门在工作过程中的好做法、好经验要及时总结推广、相互借鉴,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温州样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