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温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规定,我局启动对现行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工作。经各清理责任单位提出意见、法规处初步审查,并经各分管领导审批,形成35个文件的拟清理意见汇总表,拟保留29件、废止6件。现予以公示,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如有意见,请于4月26日前以书面形式向我局反馈。(地址:温州市市府路496号市市场监管局法规处。)
温州市市场监管局
2021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