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鹿城区市场监管局2021年第一季度投诉情况分析报告
时间:2021-04-14 14:12 浏览次数: 来源: 市市场监管局 字号:[ ]

一、基本情况

2020年12月21日至2021年3月20日,鹿城区市场监管系统共受理消费者投诉举报2958件,比去年同期增加了39.53%。






二、消费投诉情况分析

1.按投诉性质分析。一季度投诉总量为1823件,具体涉及质量266件、售后服务35件、合同6件,分别占投诉量的16.77%、1.92%、0.19%。(详见表一)。




2.投诉类型划分。一季度接到商品类投诉1069件,占总投诉量的58.64%,投诉量较多的为服装鞋帽、通讯产品、交通工具、烟、酒和饮料等(详见表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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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季度,接到服务类投诉754件,占总投诉量的41.36%,投诉量较多的为餐饮住宿服务、美容美发洗浴服务、教育培训服务、文化娱乐服务等。(详见表三)。



三、消费投诉热点分析

(一)餐饮和住宿类投诉依然是服务投诉热点

共受理餐饮和住宿类投诉共143件,连续多年排在服务类投诉榜首,占服务投诉总量的18.97%。其中,餐饮投诉112件,成为该类投诉的重头。投诉内容主要涉及服务质量、食品安全、合同等问题。如:食品菜品变质过期、菜品里有异物等、价格未公示、订餐未经消费者同意被动取消等等。

(二)教育培训消费纠纷占比居高不下

受理教育培训类投诉142件,教育培训投诉主要集中在退费问题,如课程未上完要求退费。涉及到的质量、价格、合同、虚假宣传等具体问题,主要集中在合同问题,有消费者培训达不到预期效果要求退款,有经营者有违反合同约定,导致消费者无法继续接受培训等方面。

(三)交通工具类投诉反弹成为商品投诉热点

共受理交通工具类投诉85件,占商品投诉总量的7.95%。投诉内容主要涉及产品质量、合同、费用等问题。如:定金不退;保养后汽车出现故障等;延期提车或限制消费者缔约等。

(四)通讯产品类投诉稳居商品类投诉次席

共受理通讯产品类投诉186件,占商品投诉总量的17.4%。投诉内容主要涉及产品质量,如手机使用出现故障,维修无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