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抽检监测不合格(问题)食品核查处置工作,优化工作流程,实现闭环管理。我局制定了《温州市市场监管系统不合格(问题)食品核查处置工作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如有修改意见或建议,请于2021年3月22日前反馈。
联系电话:89662066,邮箱:76321829@qq.com。
温州市市场监管系统不合格(问题)食品核查处置工作办法(征求意见稿).docx
温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