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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阳成功处理一起月子中心投诉案件
时间:2021-02-01 16:15 浏览次数: 来源: 市市场监管局 字号:[ ]

近日平阳处理一起涉及月子中心服务投诉举报,经过调查分析和协商,最终双方达成和解。

投诉人反映新生儿有尿路感染、先天性肾积水、新生儿败血症等症状,认为是由月子中心护理不当造成,要求月子中心退还护理费用,赔偿宝宝全部住院费用,并且出于对尿路感染易复发的担忧,要求月子中心承担未来半年内宝宝由于相同原因产生的所有医疗费用。

本投诉件的争议点有二:一是宝宝尿路感染是由什么因素导致的,二是月子中是否尽到义务,标准由什么来评判。对于第二个争议点,由于月子中心在国内属于新兴行业,无行业主管部门,而行业涉及消防、住宿、餐饮、卫生、康复、生活料理等多方面,存在定价未列入政府定价目录,合同未在有关部门备案,无详细的管理要求和管理条款,法律体系滞后等问题。工作人员通过多次协调后,月子中心同意给予谢先生5200元的补偿款,双方达成和解。

对于本次投诉中凸显的矛盾,目前国家卫健委《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设置标准》尚在制定中,但在国家未出台统一的行业标准前,建议市场监管部门采取一定措施来规范月子中心行为:一是加强食品安全监管,月子中心的管理可以参照学校食堂的管理标准,并且应用阳光厨房。二是要加强价格监督管理,要求月子中心亮证照经营、明码标价,公布上墙,让顾客一目了然,经营者不在标价外加收费用,不收取未予标明的费用。三是要充分发挥“12315”行政执法网络体系作用,针对消费者投诉的商家不履行合同等问题,切实加强合同监管,集中力量,重点查处母婴护理服务行业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故意拖延不履约、向消费者骗收不应由消费者支付的服务费用、强制加价服务、虚假宣传等合同违法及其他违法行为。(平阳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