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局机关各处室、直属机构、派出机构、下属事业单位:
现将《温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温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11月26日
(此件公开发布)
温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
(2021-2025年)
在市委、市政府及省局的正确领导下,温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通过全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的共同努力,顺利实施全市系统“七五”普法规划,取得明显成效,被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全国普法办授予“2016-2020年全国普法工作先进单位”称号。
为统筹谋划我局今后一段时期(2021-2025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进一步加大全市系统法治宣传教育力度,增强广大干部职工法治意识,为“十四五”时期构建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大市场格局营造良好法治环境,根据《中共温州市委宣传部 温州市司法局关于在全市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精神,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主要目标和工作原则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引领全民普法工作,深学笃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市委关于法治温州建设以及省局关于“法治立局”战略实施的决策部署,坚持以提高市场监管法治化水平为目标,以提升全市系统干部、市场主体和消费者法治素养为主线,以增强市场监管普法工作针对性、实效性为抓手,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充分发挥法治宣传教育在市场监管法治建设中的基础性作用,为推动“十四五”市场监管高质量发展和建设“重要窗口”营造良好法治环境,为我市打造共同富裕示范区市域样板、争创社会主义现代化先行市贡献市场监管力量。
(二)主要目标。到2025年,全市系统法治素养和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显著提升,市场监管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体系进一步健全;全市系统法治化水平显著提高,市场监管依法行政意识和能力进一步提升;全社会对市场监管法律法规规章的知晓度、法治精神的认同度、法治实践的参与度显著提高,全市系统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自觉性和主动性进一步增强;各类市场主体和广大消费者法治素养显著提高,全社会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环境进一步优化。
(三)工作原则
——坚持党的全面领导。把党的领导贯彻到法治宣传教育全过程和各方面,始终保持正确政治方向。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导向,以满足各类市场主体不断增长的法治需求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以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和易于接受的方式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增强人民群众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意识。
——坚持服务保障大局。紧紧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突出市场监管工作重点,全面落实好市场监管法治宣传教育各项任务,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市场监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全面实现“十四五”规划目标、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坚持整体协同推进。坚持系统普法与法治实践相融合,将市场监管普法融入到科学立法、严格执法、法治监督、行政复议和日常监管等法治实践全过程,全方位开展法治宣传教育。
——坚持数字驱动引领。运用数字化技术、数字化思维、数字化认知对法治宣传教育的制度机制、方式流程、宣传内容、手段工具进行系统性重塑,深化精准普法,提升整体效能。
二、宣传教育对象
(一)市场监管干部职工。重点加强对领导干部、机关工作人员、各直属单位干部职工的法治宣传教育,着力提高领导干部特别是各级市场监管部门主要负责人的依法管理和决策能力;切实提高机关工作人员特别是一线执法人员的依法行政能力;努力提高各直属单位干部职工专业服务水平和依法履职能力。
(二)管理服务相对人。重点加强对各类市场主体和从业人员的法治宣传教育,着力提高其依法生产经营、依法维护权益、承担责任和义务的意识和能力;重点对消费者开展有针对性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广大消费者依法维权的意识和能力。
(三)社会公众。重点加强对青少年等社会公众的法治宣传教育,着力提高社会公众的法律素质,增强其依法办事、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意识和能力。
三、主要内容
(一)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大意义、丰富内涵、精神实质和实践要求,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各基层党组织学习的重点内容,作为市场监管干部职工学习培训的重要内容,积极推动领导干部带头学习、模范践行。积极发挥各类宣传阵地、载体作用,切实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入心入脑,走深走实。
(二)深入学习宣传宪法。在全市系统持续开展宪法宣传教育活动,阐释好“中国之治”的制度基础和宪法精神,深入学习宪法的根本制度、根本任务、公民基本权利和义务等宪法基本内容,坚定制度自信。全面落实宪法宣誓制度,增强全市系统干部职工宪法意识。认真组织好“12·4”国家宪法日集中宣传活动,推动宪法家喻户晓、深入人心。
(三)深入学习宣传民法典。认真组织好以“崇尚法典精神 共筑美好生活”为主题的全市民法典专项宣传活动,在系统内广泛开展民法典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推动领导干部做好学习、遵守、维护民法典的表率,提高运用民法典维护人民权益、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能力和水平。
(四)深入学习宣传党内法规。坚持以党章、准则、条例等为重点,深入学习宣传党内法规,注重党内法规宣传同市场监管法律法规规章宣传的有效衔接。突出学习宣传党章,教育广大党员以党章为根本遵循,尊崇党章、遵守党章、贯彻党章、维护党章。把学习掌握党内法规作为合格党员的基本要求,列入党组织“三会一课”内容,促进党内法规学习宣传常态化、制度化,进一步提高广大党员干部的责任意识和担当意识。
(五)深入学习宣传与推动高质量发展和市场治理现代化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深入学习市场准入制度改革创新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大力宣传有关平等保护、公平竞争、激发市场主体活力、防范风险的市场法治理念。深入学习网络平台经济监管、广告监管、价格监管以及规范直销与打击传销等法律法规规章,加强企业信用监管和智慧监管,为市场主体提供更加公正、透明、规范、便捷、可预期的制度环境。深入学习食品、药品、特种设备、工业产品安全监管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持续推进安全监管改革创新,防范化解安全风险,坚守安全底线,营造安全放心消费环境。深入学习宣传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市场监管行政执法行为,推动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妥善化解矛盾纠纷,维护公民、法人和组织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六)深入学习宣传重点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牢固树立“普法工作跟着重点工作走”的理念,坚持把法治宣传教育与“十四五”规划工作目标结合起来,立足我市处于新旧动能转换提速期、新发展格局构建窗口期、都市能级跃升关键期、改革系统集成深化期、市域现代治理迭代期,围绕“两个健康”先行区建设和打造共同富裕示范区市域样板,组织好专项法治宣传教育,助推市场监管各项工作扎实有效开展。
(七)深入学习宣传法治教育与道德教育。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中华传统美德,努力培育全省系统尊法爱法守法用法的社会公德,培育精益求精的市场监管工作职业道德,培育新时代的家庭美德和个人品德,为法治温州建设创造良好的人文环境。强化规则意识,弘扬公序良俗,引导企业和公民自觉履行法定义务、社会责任。
四、主要任务
(一)切实加强系统干部职工法治教育。严格落实市场监管干部职工学法用法制度,创新学法形式,拓宽学法渠道,健全考核评估机制,确保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扎实有序推进。积极推动新进人员法律学习考核、执法人员资格培训考试、领导干部任前法律知识考试等,努力提高系统干部职工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的能力。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全面开展党政主要负责人述职述法工作。
(二)着力打造市场监管特色普法品牌。结合“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4·26”世界知识产权日、“5·20”世界计量日、“6·9”世界认可日、“10·14”世界标准日、质量月、食品药品安全宣传周等特殊纪念日以及法律颁布实施周年重要节点,深化法治宣传教育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单位、进企业、进网络等“七进”活动,通过现场执法说理、个案行政指导、以案释法、社会热点难点解读以及“市场监管大讲堂”等多种方式,大力宣传市场监管法律知识和业务。
(三)有力推动普法与依法治理深度融合。围绕我市特色现代化经济体系建设与经济高质量跨越式发展的总体目标,深化“法律进企业”“法律进网络”活动,持续开展依法治企、依法治网及多领域专项依法治理,加强对企业经营管理者、互联网平台企业管理和从业人员的法治教育,增强依法诚信经营意识和合规意识,提高新时代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推动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向纵深发展。
(四)加快推进市场监管数字化普法平台建设。坚持以数字化改革为牵引,推动法治宣传教育传播方式新转变,运用数字化技术和数字化思维,不断创新法治宣传教育形式。依托“浙江市场监管执法在线”“浙江企业在线”“浙江知识产权在线”等市场监管数字化应用系统,运用数字化信息推送等形式进行法律业务知识宣传,积极打造线上法治宣传崭新平台。
(五)全面推进市场监管法治宣传阵地建设。依照《浙江省法治宣传教育基地建设标准》,积极建设一批“监管味、功能全、档次高、特色显”的省级“法治市监”建设宣传教育示范基地,推荐一批有条件、有特色、有代表性的法治宣传教育基地重点创建市司法局“双普”基地。积极参加普法创新案例短视频摄制工作,运用新媒体平台展播优秀视频。借助“温州普法 智慧云端”平台,发挥系统外流量平台的辐射作用,提升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成效。
(六)积极构建市场监管大普法服务格局。根据市场监管职能的工作属性、专业属性、技术属性以及社会属性,充分发挥下属事业单位的技术特长和专业优势,努力构建“普法+科普”的市场监管专业普法新模式。按照“谁管理、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的要求,及时为管理对象、服务对象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等宣传教育活动,着力提升市场监管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普及率和知晓率。
五、工作安排
第八个法治宣传教育五年规划从2021年开始实施,到2025年结束,分为三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发动阶段(2021年前三季度)。根据上级文件结合市局实际,制定本部门第八个法治宣传教育五年规划,启动实施并做好宣传发动工作。
(二)组织实施阶段(2021年第四季度至2025年第三季度)。根据确定的目标任务,结合实际制定年度计划,认真组织实施,组织开展年度考核和专项自查,确保各项任务全面落实。根据统一部署,于2023年做好中期自查工作。
(三)检查验收阶段(2025年第四季度)。在市委市政府和省局的统一领导下,在市普法办的安排部署下,对全市系统“八五”普法工作进行总结验收。
六、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全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加强对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组织领导,全面准确贯彻落实本规划精神和要求,要把法治宣传教育纳入到法治政府建设考核评价、纳入到本单位法治建设总体部署,要定期听取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情况汇报,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的实际问题。要全面落实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统筹协调,发挥工作合力,确保第八个法治宣传教育五年规划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二)健全工作机制。各单位要建立完善普法工作机制,成立或者调整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开展“八五”普法各项工作。健全完善领导小组定期会议、监督检查等制度,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考核评估,强化考核结果的运用和推广。认真组织开展“八五”普法中期检查和总结验收,鼓励中介服务、行业协会等社会组织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努力发挥社会力量的积极作用。
(三)强化经费保障。各单位要把法治宣传教育相关工作经费纳入部门预算,列入政府购买服务指导目录,根据年度法治宣传教育工作需要,建立动态调整机制,确保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顺利开展。鼓励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对法治宣传教育事业的公益性投入。
(四)狠抓工作落实。各单位要加强对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日常监督和专项检查,做到有计划、有部署、有检查;要加强对法治宣传教育开展情况、工作成效的综合评估,注重清单化管理、项目化推进、责任化落实,确保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有声有色、有力有效开展。对重视不够、措施不力、责任不明的,依据相关规定进行整改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