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1008003015081/2021-00526 | ||
组配分类 | 通知公告 | 发布机构 | 温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成文日期 | 2021-11-12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沙城阿俊电动车店(叶丽俊):
本局于2021年3月22日对你(单位)作出行政处罚决定(《行政处罚决定书》温市监处罚〔2021〕87号)。因你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本局对你做出《行政处罚决定履行催告书》(市监罚催〔2021〕01101号)。因无法直接送达和邮寄送达,2021年11月12日,本局予以公告送达,公告期限为60日。公告期限届满视为送达。
附件:催告书(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沙城阿俊电动车店)(1).wps(市监罚催〔2021〕01101号)
联系人:林德福、吴加聪 联系电话:86838315 联系地址:温州市经开区永强大道2487号
温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