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心消费在浙江”行动是我省为营造安全放心消费环境、提振消费信心、满足消费需求的一项重大工程。政府推动引导、建设主体自愿,以社会认可、消费者满意为基本原则,采取第三方评价、满意度调查、消费体验等社会化方式组织综合评估。
平阳县于10月下旬圆满完成放心消费单位体验工作,通过对辖区内2021年申报放心消费单位抽取133家进行暗访式消费体验评价,其中无理由退货单位80家。根据《浙江省无理由退货承诺单位体验评价工作导则》及《浙江省放心消费单位体验评价工作导则》总分80分及以上为体验通过的规定,本次体验通过133家,未通过0家,通过率为100%。成功体验133家,鳌江镇16家、昆阳镇31家、萧江镇11家、麻步镇4家、水头镇29家、腾蛟镇4家、万全镇13家、滨海5家、凤卧3家、山门4家,其中有13家因搬离、拆迁等原因更换成其他体验单位。其未通过的扣分点是:宣传工作不到位,未张贴无理由退货相关宣传、无营业执照和未明码标价。
平阳县消保委将继续推进“放心消费在平阳”工作,积极开展消费体验活动和宣传活动,引导商家建立完善“无理由退货”等保障机制,不断加强消费维权队伍建设,全方位开展消费宣传和教育引导,继续培育和发展放心消费示范单位,使之成为放心消费城市创建的重要载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