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 > 产品质量
温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2021年度流通领域电动自行车产品质量抽查检验结果通报
时间:2021-10-11 10:38 浏览次数: 来源: 温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字号:[ ]

近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浙江省产品质量监督条例》和《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暂行办法》等规定,温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了我市流通领域电动自行车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抽查了鹿城区、龙湾区、洞头区、乐清市、苍南县、永嘉县、平阳县、文成县等地区41家经营户销售的电动自行车共41批次,其中,有6批次不合格,合格率为85.4%。


2021年温州市流通领域产品质量抽查检验结果汇总表(电动自行车).xls

2021年温州市流通领域产品质量抽查检验结果汇总表(电动自行车第二批).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