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履行食品安全监管职能,切实维护温州食品安全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温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根据2020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的安排,开展了省级转移任务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现将有关情况通告如下:
一、检测情况
本次抽检的食品包括餐饮食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糕点、食用农产品等共50批次,经温州市质量技术检测科学研究院检测,结果合格产品50批次,合格率为100%。
二、消费提示
消费者购买时,应通过正规渠道,并留存购物凭证,要注意查看包装是否完整,以及包装标示的产品生产日期、保质期、贮存条件、配料表、生产厂名、厂址、联系方式等内容。购买后,按照包装标签标示的方法进行贮存。选择温度、湿度等适宜的贮存环境,贮存时限不要超过产品保质期。食用前,应注意观察食品外观是否正常,有无异味、霉变等现象,一旦发现异常,应立即停止食用。
消费者如果发现购买的食品存在安全问题,请及时拨打12345电话向市场监管部门投诉、举报。
温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