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温州市电梯安全条例》和《温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温州市电梯智能化监测装置分步安装实施方案>的函》(温市监函〔2019〕3号)有关规定,我局委托温州市特种设备应急处置中心对第二批符合申请要求的电梯智能化监测装置进行产品资料审核和性能测试。根据审核和测试结果,以下5家单位的5种产品型号符合《温州市电梯智能化监测装置系统技术规范(试行)》要求(详见附件)。
特此公告。
附件:第二批通过测试的电梯智能化监测装置(物联网设备)供应商及产品型号目录
温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