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浙江省产品质量监督条例》的规定,温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开展了我市商用电热铛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抽查了瑞安市共10家企业生产的10批次商用电热铛产品。经检验,发现1批次产品不合格,批次不合格率为10%,不合格项目为标志和说明。
2019年四季度温州市商用电热铛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结果汇总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