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浙江省产品质量监督条例》和《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暂行办法》等规定,温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了我市流通领域小家电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抽查了乐清、苍南、龙港、洞头和瓯江口等地区17家经营户销售的小家电产品共40批次,包含电水壶、电吹风、剃须刀、电熨斗等产品,其中,有7批次不合格,合格率为82.5%。
2020年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查检验结果汇总表(小家电).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