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浙江省产品质量监督条例》和《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暂行办法》等规定,温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了我市流通领域学生用品质量监督抽查,抽查了鹿城、龙湾、瓯海、乐清和瑞安等地区58家经营户销售的学生用品共84批次,包含笔类、修正带、修正液、笔记本、书包、LED护眼灯、眼镜、眼镜架等产品,其中,有11批次不合格,合格率为86.9%。
2020年温州市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查检验结果汇总表-学生用品.xls
2020年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查检验结果汇总表(眼镜、眼镜架).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