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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1008003015081/2020-00636
组配分类 通知公告 发布机构 市市场监管局
成文日期 2020-12-18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2020年温州市食品安全工作要点
时间:2020-12-18 08:58 浏览次数: 来源: 市市场监管局 字号:[ ]

2020年温州市食品安全工作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中共浙江省委办公厅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食品安全领域改革重大政策措施的通知》等文件和市委十二届九次全会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紧扣深化改革主线,持续深化“双安双创”,以食品安全责任制为引领,以风险治理为中心,以数字化转型为抓手,以信用建设为手段,以能力提升为目标,全力推进食品安全治理能力现代化,确保我市食品安全工作走在全省前列。

一、注重改革创新,着力构建现代治理体系

(一)深化食品安全领域改革。深入开展食品安全领域改革研究,谋划出台《温州市贯彻落实食品安全领域改革重点任务清单》,明确“十四五”期间全市食品安全领域工作目标和深化改革具体举措,着力构建“工作责任清单化、监管手段现代化、风险管控常态化、全程监管体系化、社会共治多元化、食品产业品质化”的工作格局。继续推进落实长三角一体化发展战略,健全长三角食品安全合作机制。深化“三服务”工作,优化食品生产许可服务,精准掌握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困难,及时破解难题。

(二)强化“双安双创”示范引领。全面启动食品安全创建决战决胜攻坚行动,市本级(含瓯江口产业集聚区、浙南产业集聚区)争创省级食品安全城市。引入第三方机构,对已获命名的县(市、区)开展常态化跟踪督查,推动各地对照新标准持续开展创建活动,确保通过省级创建跟踪评价。在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放心县全覆盖基础上,争创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市。

(三)提升监管手段现代化水平。加快监管数字化转型,全面统一应用食品安全综合治理数字化平台和“浙政钉·掌上执法”APP开展执法检查。强化大型特大型餐饮单位、中央厨房、集体用餐配送单位视频“阳光厨房”建设,覆盖率达到80%以上。各级食品安全检验检测能力满足食品安全抽检参数覆盖率要求,进出口食品检验检测能力达到省内领先水平。

(四)推进食品产业高质量发展。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继续探索食品生产经营许可电子证书管理,推进低风险食品告知承诺、食品相关产品生产许可告知承诺改革。加强食品安全企业标准规范备案管理,备案公开及时率达100%。鼓励食品生产企业制定严于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或地方标准的企业标准。培育发展“品字标”品牌,培育1个“中国好粮油”“浙江好粮油”品牌产品。加强对食品行业小微园建设的指导与服务。引导推动农村家宴市场化、规范化、产业化。

二、注重责任落实,着力增强工作合力。

(五)压实食品安全属地责任。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关于地方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责任制的各项规定和要求,指导县乡两级全面制定党政领导食品安全责任清单,对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履行食品安全工作职责情况进行巡察检查,将食品安全工作纳入地方党政领导干部政绩考绩内容。高水平发挥好各级食品安全委员会及其办公室的统筹协调作用,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督查督办和评议考核,强化考核结果运用。各县(市、区)、瓯江口产业集聚区、浙南产业集聚区和市直相关部门12月15日前向市委、市政府报告食品安全工作情况。

(六)强化企业主体责任意识。定期对食品生产安全状况进行自查评价,自查率达到95%以上,其中保健食品、婴幼儿配方食品和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等特殊食品生产企业自查率达100%。开展放心食品超市自我承诺活动,已创建成功的放心肉菜示范超市100%开展自我承诺。探索建立企业食品安全管理员数据库,加大对企业食品安全管理员抽查考核力度,获证食品生产企业监督抽查考核全覆盖。组织企业开展“寻找CCP”专项行动,探索关键控制点(CCP)管理,加强原辅料控制和生产过程管理。指导和推动企业运用数字化、区块链等信息化技术建立食品安全追溯体系,探索实现食品生产全过程可追溯。

三、注重源头治理,着力保障农产品质量。

(七)强化食品安全产地环境净化。建立重点行业重点重金属排放企业全口径清单,依法打击向农田耕地偷排倾倒污染物的环境违法行为,前五类重金属污染物排放量较2013年下降10%。强化大气污染治理,深入实施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治理。加强废弃物管理,2020年农药废弃包装物回收率达 90%以上,无害化处置率达100%。开展农药标签“二维码”和 22 种定点经营的限制使用农药全面退市的核查与执法监管。2020年实施农作物病虫害专业化统防统治面积87.5万亩。建立绿色防控示范面积11万亩,推广绿色防控技术面积109.3万亩。全市减少化学农药用量20吨以上。全市主要农产品抽检总体合格率稳定在99%以上。大力推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

(八)扎实推进兽药安全管理。规范开展兽药减量使用,健康养殖配套措施到位。启动兽用抗菌药使用减量化试点行动,落实1家以上养殖场作为部省级试点单位,推动我市养殖企业兽药使用减量化。加大高效、低残留兽药产品以及兽用抗菌药替代产品研发推介,切实提升畜禽疾病综合防控能力,重大动物疫病应免尽免,常年免疫密度达到 95%,免疫合格率达到 70%以上。确定泰顺一鸣生态农业有限公司作为减抗试点养殖场,并制定试点方案。2020年11月底前完成兽药减量使用试点工作总结验收。

四、注重全程管控,着力强化全链保障。

(九)加强食品安全全程监管。实行生产企业食品安全风险分级管理,按照“双随机、一公开”要求强化对高风险企业的监督检查。继续推进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食品安全规范化建设。实行食品销售风险分级管理,强化农贸市场食品安全监管。加强进口食品后续及出口食品原料基地监管,严格执行进口食品检验检疫制度。开展名特优食品作坊和亮化达标小微食品生产企业实施“5S”管理创建,推动51家小作坊生产加工管理标准化。建设城乡放心农贸市场45家以上。

(十)严惩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落实“处罚到人”、从业禁止、从重处罚有关规定,提高违法成本。加强部门协作,进一步健全、完善行刑衔接工作机制。继续深入开展整治食品安全问题联合行动、“昆仑2020”行动、“四个最严”专项行动,加大农产品质量安全案件移送司法机关的力度。加大食品安全犯罪的财产型处罚力度,严格缓免刑量刑建议,从严从重处罚再犯。积极探索食品安全民事公益诉讼惩罚性赔偿制度。

(十一)推进餐饮质量安全提升。规范快餐、团餐等大众餐饮服务,鼓励餐饮企业推广ISO22000、HACCP等先进管理模式。严格落实网络订餐平台责任,保证线上线下同标同质,鼓励餐饮外卖对配送食品进行封签,使用环保可降解的容器包装;打造全市入网餐饮单位网上“阳光厨房”500家。大力推进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力争实现县级以上城市餐厨垃圾处理设施全覆盖,资源化利用率达到90%以上,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改造提升45家农村家宴放心厨房。

(十二)持续开展保健食品清理整治。加强保健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加强保健食品广告监测的频次频率,巩固保健食品市场乱象联合整治成效。严厉打击非法传销、假冒伪劣和非法添加、超批准范围宣传保健功能、声称疾病预防治疗功效以及未按规定查验进货并无法追溯源头等违法行为。开展全市保健食品经营资质和标签标识专项监督检查,建立保健食品标签标识管理长效机制。广泛开展识骗、防骗宣传教育。加强对网络、微商、现场营销等形式的监督举报和维权服务。

(十三)加快实施“优质粮食工程”。完成市本级和6个县级粮食质量安全检验监测体系项目建设,根据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统一安排,为市本级和各县(市、区)配置12台稻谷重金属快速检测仪,进一步提升基层粮食质量安全监管能力。优化全省粮食产后服务体系布局,到2025年,力争实现粮食产后服务中心覆盖乐清、瑞安、平阳、苍南等4个粮食生产较为集中的县(市)。加强粮食质量监督检查,督促粮食企业严守收储和出库关。

(十四)持续推进农村假冒伪劣食品治理。围绕“三小一摊”、农村集市等重点对象,进行严密排查、全面打击,坚决取缔“黑工厂”“黑窝点”和“黑作坊”,进一步建立规范的农村食品流通供应体系,净化农村消费市场。推进农村地区食品经营规范化建设试点。以农村文化礼堂、社区文化家园和食品安全科普宣传站等为阵地,加大农村地区的食品和农产品质量安全宣传教育。

五、注重预防为主,着力加强风险防控。

(十五)加强食品抽检和核查处置。开展食品抽检监测工作质量提升行动,合理制订计划,完善全程质量管理机制,突出风险治理和再评估工作,推动治理闭环。充分运用食品安全风险管理平台。明确市、县抽检事权分工,落实“四个统一”要求,省级重点覆盖地产食品生产企业,市县两级重点覆盖食用农产品和餐饮食品。农产品和食品抽检量达到4.5批次/千人。组织开展市级评价性抽检1350批次,总体合格率达98%以上,主要食品(10大类)合格率达99.2%以上。及时公开抽检信息,公开率达到100%,强化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核查处置率、按时完成率分别达到100%、90%,推动主体责任落实和产业健康发展。加强承检机构工作质量管理,发展社会检验力量。

(十六)加强食品安全风险管控和处置。完善食品安全事件预警监测、组织指挥、应急保障、信息报告制度和工作体系。提升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食源性疾病监测能力,到2020年底市级、县级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能力(设备配置)分别达到省定参考品目的100%、90%以上,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样本量稳定在1件/千人,食源性疾病监测报告覆盖所有开展食源性疾病诊疗的医疗机构,推进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食源性疾病监测信息化建设。根据温州跨境电商综试区建设进展,适时有针对性地选择跨境电商进口的重点食品开展风险监测,并进行风险评估分析。按照“主要(特色)农产品+规模生产主体+标准化”的实施路径,加强农产品风险隐患排查、风险管控技术集成研究、成果转化及推广应用,深化开展“一县一品一策”行动。

六、注重强基固本,着力提升基层治理能力。

(十七)加大基层协管能力建设。按照《浙江省乡镇(街道)食安办分类管理指导意见》要求,加强对乡镇(街道)食安办的分类分级指导,加强食品安全社会监督员队伍建设,推进掌上基层APP食品安全模块的推广应用。组织基层食安协管能力培训,确保基层协管人员食品安全培训覆盖率、考核覆盖率、考试合格率、绩效考评率均达100%。全年完成三星级以上乡镇(街道)食安办分类分级评价90个以上。

(十八)打造专业化监管队伍。加快职业化检查员队伍建设,依托现有资源科学设置食品检查岗位,提高职业检查员在现有食品安全监管人员中的占比。加大公安机关、检察机关打击食品安全犯罪专业力量、专业装备建设力度。加强粮食质量安全能力建设。加快实现各级监管队伍装备配备标准化,执法程序和执法文书标准化、规范化。配足配强基层一线监管人员,实现行政执法人员和辅助执法人员100%持证上岗。

七、注重共建共享,着力完善社会共治格局。

(十九)实施校园食品安全守护行动。强化学校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落实,将校园食品安全纳入督学常态化督导体系,强化学校食品安全校长(园长)负责制,落实集中用餐陪餐制度。学校、幼儿园食堂视频“阳光厨房”建成率达到80%以上,幼儿园、小学视频“阳光厨房”实现100%,并接入浙江省智慧餐饮数据总仓;新建中小学、等级幼儿园食堂智能“阳光厨房”300家。95%以上学校及幼儿园食堂食品安全等级达到B级以上。   

(二十)强化社会共治体系建设。鼓励企业积极投保食品安全责任保险,促进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双提升。实施食品安全信用联合奖惩,健全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加强食品安全科普基地建设,强化线上线下联动、全媒体矩阵传播,继续深入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周”“食品安全知识进校园”“四个你我”等活动。加大食品安全网上舆情监测研判力度,加强部门工作联动,做好重大突发舆情处置,营造良好舆论氛围,治理食品安全谣言。进一步完善投诉举报机制,畅通投诉举报渠道。

(二十一)持续推进护航全民“抗疫”。加强监督检查,特别是农贸市场、商超等场所的疫情防控、食品安全监管等工作,严格落实查验抽检制度,认真开展进口食品风险监测计划,严防输入型风险。支持餐饮单位开展线上餐饮服务,推行外卖食安封签和全程无接触式配送;探索推出“无接触配送外卖安心自提点”,解决外卖配送潜在的接触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