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浙江省产品质量监督条例》和《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暂行办法》等规定,温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了我市流通领域电动自行车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抽查了鹿城、龙湾、瓯海、瑞安、苍南和永嘉等地区21家经营户销售的电动自行车产品共30批次,其中,有3批次不合格,合格率为90%。
2020年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查检验结果汇总表(电动自行车).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