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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第十七期食品监督抽检情况的通告 ——桶装水专项抽检
时间:2019-09-27 09:43 浏览次数: 来源: 市市场监管局 字号:[ ]

夏天是桶装水的消费高峰期,为切实保证广大消费者桶装水的饮用安全,温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根据2019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的安排,开展了桶装水专项监督抽检。现将有关情况通告如下:

 一、检测情况

温州市市场监管局在鹿城、瓯海、乐清、瑞安、永嘉等地的桶装水生产企业随机抽取49批次,经宁波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技术中心检测,结果合格产品48批次,不合格产品1批次,合格率为97.96%。

二、不合格食品情况

温州市吉达太空水厂生产的饮用纯净水,铜绿假单胞菌检出值(CFU/250mL):0、16、0、0、0,不符合5次检验结果均不得检出的要求。

三、不合格项目分析

铜绿假单胞菌:饮用水和饮料行业生产过程中控制不严可能会受到铜绿假单胞菌污染。铜绿假单胞菌是一种致病菌,在自然界分布广泛,各种水、空气、正常人的皮肤、呼吸道和肠道等都有假单胞菌的存在,是一种重要的水源性致病菌,对抵抗力较弱的人群存在较大健康风险。

四、处理措施和消费提示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温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要求属地市场监管部门责令相关单位立即停止生产、销售、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并依法予以查处,确保后处理到位并根据实际情况积极开展追溯工作。其他经销与本次监测被判定不合格食品相同品牌、相同货品、相同批号食品的,也应立即停止销售,主动撤柜,并做好善后处理工作。特别提示消费者,如发现上述不合格食品或合法消费权益受到损害,请及时拨打12345电话向市场监管部门投诉、举报。

附件1:不合格名单.xlsx

附件2:合格名单.xlsx

 


 

温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