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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第十三期食品监督抽检情况的通告 ——中秋国庆双节食品专项抽检
时间:2019-09-11 16:32 浏览次数: 来源: 市市场监管局 字号:[ ]

中秋国庆双节将至,为切实保障广大消费者节日期间的饮食安全,温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根据2019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的安排,开展了中秋国庆双节食品专项监督抽检。现将有关情况通告如下:

   一、检测情况

本次专项抽检的对象为消费者关注的月饼105批次,其中生产环节抽检苍南、乐清、龙湾、瓯海、平阳、瑞安、永嘉等地的生产企业及小作坊55批次;流通领域抽检鹿城、乐清、瓯海等地的面包店、超市、连锁店共30批次;餐饮环节抽检苍南、龙湾、鹿城、瓯海、平阳、瑞安等地的早餐店、糕饼店、小吃店共20批次。经温州市质量技术监督检测院和宁波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技术中心检测,结果合格产品104批次,合格率为99.05%。

二、不合格食品情况

乐清市美味坊食品厂(普通合伙)生产的特制五仁月饼(广式果仁类),菌落总数检出值(CFU/g):2700、26000、19000、180000、<10,不符合5次检验结果均不超过100000CFU/g且检验结果最高值超过10000CFU/g小于100000CFU/g的次数不超2次的要求。 

三、不合格项目分析

菌落总数:各种微生物可以直接或间接地通过多种途径污染食品,并不断利用食品中的丰富营养生长繁殖,导致食品腐败变质。消费者食用超标严重的食品,很容易患痢疾等肠道疾病,可能引起呕吐、腹泻等症状,危害人体健康安全。菌落总数超过标准值说明企业未按要求严格控制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条件或是包装容器受污染;此外,还有可能与产品储运条件控制不当等有关。

    四、处理措施和消费提示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温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要求属地市场监管部门责令相关单位立即停止生产、销售、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并依法予以查处,确保后处理到位并根据实际情况积极开展追溯工作。其他经销与本次监测被判定不合格食品相同品牌、相同货品、相同批号食品的,也应立即停止销售,主动撤柜,并做好善后处理工作。特别提示消费者,如发现上述不合格食品或合法消费权益受到损害,请及时拨打12345电话向市场监管部门投诉、举报。

附件1:不合格名单.xlsx

附件2:合格名单.xlsx

温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