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浙江省产品质量监督条例》的规定,温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开展了我市食品用纸质包装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抽查了鹿城区、乐清市和苍南县共11家企业生产的11批次食品用纸质包装产品。经检验,未发现不合格产品,批次合格率为100%。
2019年一季度食品用纸质包装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结果汇总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