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消费投诉公示 > 市级首页 > 政策法规
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深入推进“放心消费在浙江”七项举措的通知
时间:2019-07-02 15:45 浏览次数: 来源: 市市场监管局 字号:[ ]

各市、县(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省局各处(室、局),省药监局办公室,消保委:

为贯彻落实省政府提出的“大力推动消费升级、大力实施放心消费行动,完善无理由退货、明码实价、支付安全保障等制度,推进线上线下商品同标同质同价,激发居民消费潜力”的工作要求,进一步提升消费和服务质量水平,持续深入推进“放心消费在浙江”行动升级,省局在今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纪念大会上发布了2019年“放心消费在浙江”七项推进举措,为确保举措落地,抓实抓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具体举措及责任分工

(一)加快“放心消费”提质拓面。全年新增放心消费示范单位2万家以上,无理由退货承诺单位1万家以上。在放心商店、放心网店、放心餐饮店、放心市场和放心景区五类放心目标创建的基础上,开展名特优食品小作坊、放心化妆品、放心肉菜示范超市创建。联合省交通运输厅,高速公路服务区放心消费示范建设实现全覆盖。(责任处室:消保分局、质量发展处、产品监管处、食品生产处、食品流通处、餐饮处、省药监局化妆品监管处,消保委)

(二)健全电商平台先行赔付金机制。充分发挥电子商务平台在维护消费者权益中的作用,引导阿里巴巴、网易考拉、蘑菇街、贝贝网等知名电商平台创建“放心消费电商平台”,设立消费者权益保证金48亿元。督促和指导电商平台完善消费者权益保证金使用规则。(责任处室:消保分局、网监分局)

(三)深化“乡村放心消费”建设。在湖州市先行探索的基础上,制定发布《浙江省乡村放心消费体系建设与管理规范》省级地方标准。常态化开展打击农村假冒伪劣商品综合治理行动,重点整治农村地区、城乡接合部假冒山寨问题,严厉打击过期变质和“三无产品”。(责任处室:消保分局、标准化处、执法指导处、食品生产处、食品流通处、食品抽检处、餐饮处,消保委,湖州市局)

(四)遏止“保健”市场乱象。持续加大对保健食品直销和非法传销的风险监测,严厉打击欺诈老年消费者的不法行为,全省“无传销社区”覆盖率达到50%。抓实保健食品直销行业30天无理由退货制度,对省内非直销保健品企业推行7天无理由退货承诺,建立保健品生产经营企业先行赔付金。(责任处室:价监分局、食品生产处、消保分局)

(五)开展“放心计量”行动。对全省放心农贸市场3.2万余台在用衡器、加油站3.9万余把加油枪、4.2万余台件出租车计价器实施强制检定“零遗漏”,开展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监督抽查1000批次以上。整治验光配镜行业乱象,保障青少年近视二次“零伤害”。“民用三表”、物流快递、医疗卫生等行业“双随机、一公开”计量执法检查比例提高5%以上,对计量作弊等侵害消费者利益行为“零容忍”。(责任处室:计量处)

(六)严打价格欺诈行为。全面落实明码标价制度,严厉打击不按规定明码标价、虚构原价、不履行价格承诺等价格欺诈行为,对严重违法行为实施“顶格”处罚。全面整治青蟹等水产品过度捆绑和包装问题,严格规范农贸市场销售商品称重行为。(责任处室:价监分局、市场合同处)

(七)推进“放心消费”创新试点。鼓励各地结合实际,拓展放心消费试点工作。围绕“消费放心迎亚运”,在杭州开展“诚信经营亮牌”试点,探索建立以投诉、举报以及相关部门查处情况为依据的评价机制;在台州开展“放心消费示范县”试点,推动全域、全业、全程消费环境提升;在嘉兴海宁开展“厂商一体无理由退货承诺”试点,从消费端倒逼生产端品质提升。(责任处室:消保分局、消保委,杭州市局、台州市局、嘉兴市局)


二、推进步骤及时间

(一)动员部署阶段。重点是根据工作任务分工,结合条线和处室(单位)年度工作重点,深入谋划,做好动员,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把思想认识统一到全省市场监管工作会议上提出“牢固树立‘1234’工作理念”以及“三个着力”和省委、省政府的工作决策部署上来。(完成时限:3月30日前)

(二)制定方案阶段。各业务处室(单位)要紧紧围绕省局年度工作部署,结合条线工作重点,加强调查研究,科学分配指标任务,细化推进举措和时间,逐项逐条制定具体落实方案。要做到目标可量化,举措可评估,确保责任落地,责任到人。(完成时限:4月10日前)

(三)督查推进阶段。省局要加强统筹,结合日常督查工作,把七项推进举措列入督查重点。各业务条线和各地要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强化日常督查指导,确保七项举措按照时间节点,有力有序扎实推进。(完成时限:10月31日前)

(四)总结验收阶段。各业务处室(单位)和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统筹年度工作考核,把七项举措列入工作内容,做好考核验收评估。各业务处室(单位)要做好年度工作盘点,及时总结工作经验,挖掘特色亮点,为持续深化“放心消费在浙江”建设提供经验和借鉴。(完成时限:11月30日前)


三、  工作要求

(一)强化认识,提高站位深谋划。“放心消费在浙江”是省委省政府推出的一项惠民举措,也是拉动消费助推经济发展的关键抓手。做好“放心消费在浙江”工作既是党委政府交给市场监管部门的政治任务,更是市场监管履职所系,民生福祉所系。各级要提高政治站位,统一思想认识,拉高工作标杆,切实把实事办实,好事办好,提升广大消费者的幸福感和获得感。

(二)强化研究,攻坚克难抓落实。各级要加强“放心消费在浙江”七项推进举措的研究,坚决克服畏难情绪,要拿出咬定青山不放松的韧劲,攻坚克难抓推进。涉及多个处室(单位)的,要加强统筹协调,牵头处室要主动担当,敢于牵头协调,配合处室要争先作为,善于配合协助,协同统筹抓落实。要针对相关举措,加强顶层设计,细化具体实施方案,强化日常监督指导,确保七项举措落实到位。

(三)强化创新,结合实际创特色。各级要做好结合的文章,结合条线和本单位重点工作抓推进,着力转变监管理念和监管重心,牢牢抓住落实企业主体责任这个放心消费“牛鼻”,压实责任。既要保质保量完成七项举措任务落实,又要因地制宜创出地方特色。要善于总结提升,学习别人的,形成自己的,在制度机制上不断完善,为全省打造放心消费升级版提供经验和借鉴。

(四)强化宣传,优化氛围成合力。要创新宣传载体和形式,加大宣传力度,省局将启动开展“迎亚运、树新风,放心消费在浙江”系列宣传活动;各级要运用好多媒体等手段,使放心消费宣传进社区、进乡村、进商场、进家庭、进学校,营造人人知晓、人人参与放心消费建设的良好局面。要持续加强与媒体的联动,强化媒体监督,做到电视里有影,报纸上有字,广播里有声,互联网上有图,群众心里有印象,共同唱响放心消费“好声音”,让广大消费者深切感受到放心消费就在你我身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