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市市场监管局适时组织对1件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实施情况进行评估,认为该行政规范性文件不应继续执行的,决定发文予以废止。现就《通知》主要内容解读如下:
一、制订的依据
《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75号)。
二、主要内容
本局于2017年6月21日制定实施的《关于规范直销企业经营、培训、会议的指导意见》(温市监稽〔2017〕9号),决定予以废止。
三、实施时间
本文件自2017年10月26日起实施。
四、解读机关
温州市市场监管局政策法规处